福建厦门,一名男子将自己家闲置的一套茶具挂在二手平台上售卖。不料被茶具商警告,称男子只有使用权不能出售,否则就要起诉他。
(案例来源:江南都市报)
一天,张平闲来无事在家收拾东西,发现了一套闲置已久的茶具。这套茶具是朋友送给他的,看起来还挺精美的。
张平收到茶具以后,当时心血来潮用了一两次,后来就清洗干净收了起来,这么长时间茶具一直放在柜子里没用过。
张平觉得自己现在也用不着这套茶具,放在家里落灰也是浪费,还不如卖给有需要的人物尽其用,也是一件好事。
说干就干,张平给这套茶具拍了清晰的照片,然后找了一个二手平台后把照片传上,就等着有需要的人来找他。
几天后,张平去查看自己挂出的物品,果然发现有人给他留言。他以为是有买家来找他询问,于是高兴地点开一看,没想到却吓了一跳。
原来,给他留言的人自称是该茶具的生产方,他表示,这套茶具张平买了以后只能自己使用,不能二次出售。
张平感到非常奇怪,为什么自己就不能第二次出售呢?对方表示这套茶具是他们自己研发生产的,如果张平第二次出售就侵犯了他们的权利。
张平也耐心向对方解释,这套茶具是朋友送给他的,而且他已经使用过一两次,属于旧物,这样二次出售为什么不可以呢?
但是对方仍然表示,不管张平是从什么途径得到的这套茶具,只要没有得到他们公司的授权,张平就不可以把它卖出去。
张平非常纳闷,他之前也在二手平台卖过不少东西,从来没听说要得到授权后才能卖的,他很想知道,那么到底怎样他才可以卖这套茶具?
张平询问对方,对方表示,要么张平按照茶具的原价卖,要么就删除不卖,否则他们公司会起诉张平。
张平简直惊呆了,他没有想到自己卖一个旧的二手物品居然还可能会惹上官司,这让他感到匪夷所思。
对方说了一大通话,总结起来说就是,张平对茶具只有使用权,不能转卖处理,对此他感到更加不理解。
好在这套茶具是朋友送给他的,如果是他自己买的,他会感到更加难以接受,花这么多钱买一套茶具,结果只能自己使用,还不能转卖处理,有几个顾客能愿意?
张平觉得哭笑不得,照这茶具厂家的说法,那自己前一阵卖掉了自己的汽车算什么?难道汽车商也会来找他要说法吗?
张平觉得茶具商的这种说法实在没有道理,朋友既然把这套茶具送给他了,他就有处理权,不管是卖还是自用,都是他的权利。
于是气不过的张平,就把此事放在了网上,他想让网友看一看,这茶具商的做法,真的有道理吗?
张平把朋友送给他的茶具放在二手物品平台上售卖,结果遭到茶具商阻拦一事,从法律上可行吗?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作为茶具商,如果说他们所卖的茶具规定消费者只能自己使用,不能进行二次销售,那么应当要提前告知消费者,因为这是消费者的知情权。
如果他们在卖出茶具时没有告诉消费者,不能转卖,那么消费者是有权自行处理茶具的,包括放在二手平台进行转卖。
2、《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如果茶具商在卖茶具前和消费者约定不可以将茶具二次销售,那么就相当于和消费者形成了不可二次销售的合同,当事人双方应当要根据诚信的原则来履行合同的义务。
如果消费者明知自己和茶具商签订了不能二次售卖的合同,却还偷偷将茶具进行转卖,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是违约行为,茶具商是可以要求消费者承担违约责任的。
3、《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张平的朋友将这套茶具赠与了他,这样的行为就属于赠与合同,这套茶具就是张平的个人财物。
4、《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作为茶具的所有人,张平对于自己的茶具,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也就是说,对于这套茶具张平不管是自己使用还是进行不同方式的处分,都是他自己的权利。而这处分的方式就包括赠与他人或者是转卖,都是属于合理的处分方式。
综上所述,张平的朋友将茶具赠予他,并且也没有明确告知他不能进行二次转卖,那么张平就有权将茶具进行二次销售。
在这个房子都可以二手销售的年代,不知道该茶具商到底哪里来的底气,禁止消费者随意处置买来的茶具,甚至不让消费者对茶具进行二手转让?
买来的茶具不能二手转卖,你认为合理吗?(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