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晚,中科云网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12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继、吴爱清采取出具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中科云网存在未将已安装完成的光伏生产线及配套项目暂估计入在建工程、光伏项目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但未进行减值测试等违规问题,以及在2023年年报中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额的披露不准确。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中科云网2024年三季度报告中发现,公司现已履行了光伏业务合同1亿元。
公司及负责人受行政监管
北京证监局向中科云网和公司相关负责人陈继、吴爱清发送的行政监管决定书显示,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未将已安装完成的光伏生产线及配套项目暂估计入在建工程,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的规定。
光伏项目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但未进行减值测试,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六条的规定。
未将预付的审计费、法律服务费及其他中介费用计入对应期间管理费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2023年年报中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额的披露不准确。
决定书认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陈继作为董事长、总裁,吴爱清作为时任财务总监,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负责人陈继、吴爱清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已履行光伏业务合同未审计
中科云网自2023年开始涉足光伏业务。
公司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积极推进业务转型,紧紧围绕国家新能源产业政策导向,战略性布局太阳能光伏电池产业,并以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其主要经营模式为:向上游企业采购硅片,通过电池工艺技术将硅片加工成高效率、高性价比的电池片,并向下游光伏组件企业进行销售。
2023年10月28日首批设备进场,中科高邮安排一期首批2条整线设备进场,高邮基地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中。与此同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并结合光伏行业发展趋势、终端光伏电站客户需求等,中科高邮积极拓展下游组件和客户资源,与相关终端电站客户达成《组件采购框架协议》或销售意向,分批供应光伏产品。
中科云网在2024年三季度报告中表示,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光伏电池项目尚未正式投产。截至目前,公司新能源光伏电池项目已安排2条生产线进场安装,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近年来行业内外资本纷纷加强投入,加快产能扩张,导致N型TOPCon电池片价格从2023年下半年的较高水平呈持续下行趋势,利润承压,在项目投产即亏损的背景下,公司合理安排新能源光伏项目工作计划。随着新能源行业政策引导、市场价格得到进一步修复,公司将加快工作进度,合理安排新能源基地投产。
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市场行情,积极推进新能源光伏业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履行新能源光伏业务合同1亿元,最终收入情况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从中科云网上述报告中可以看出,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履行了光伏业务合同1亿元,亦能证实公司的光伏生产线及配套已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