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怎么算?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0.5个月工资。
可见,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法定标准就是俗称的“N”;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时,用人单位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