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邱睦
通讯员郝丽萍
原、被告对簿公堂,一定非得是唇枪舌剑、剑拔弩张不可吗?法院在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的功能不仅仅是审判,还有调解。
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和结案方式。由于是在诉讼中进行的,也称为“诉讼调解”或“诉讼上的调解”。
法院调解不仅能够提高审判效率,而且还能够彻底解决纠纷,防止矛盾升级。
与判决相比,调解的法律效力如何?调解有哪几种模式?需要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如果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有什么样的后果?
12月18日本周三15:00—16:00,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市民有约·法治大讲堂”栏目邀请到了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林高峰做客直播间,对法院调解的问题进行解答。
嘉宾简介:
林高峰,蔡甸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长期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从派出法庭到综合审判,再到立案(诉讼服务)部门,积累了丰富的化解纠纷经验。平时工作中尽职尽责,用心擦亮司法为民“第一窗口”,积极探索多元解纷模式。
2024年以来,他和团队为当事人高效低成本化解纠纷提供多种选择,指导诉前调解案件成功14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