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淀区,3男强闯女员工宿舍欲带走一女。女室友持水果刀对峙,争执中上衣被撕,隐

鲁国平先生 2024-12-18 10:56:41

北京海淀区,3男强闯女员工宿舍欲带走一女。女室友持水果刀对峙,争执中上衣被撕,隐私暴露。怒而挥刀划伤一男,反手捅死偷袭者。检方以故意伤害罪起诉,死者家属索赔18万。法院:正当防卫!

​(案例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南方日报2004-09-17《打工妹刺死闯入者,无罪!北京一中院认为其属正当防卫》)

​小燕是一名打工妹,在北京海淀区这个繁华与忙碌交织的地方,小燕和几个姐妹合租了一间小屋,作为她们临时的避风港。

​虽然条件简陋,但彼此间的温暖和支持,让这个小窝充满了家的感觉。然而,一个深夜,这份宁静被突如其来的危险打破。

​那天晚上,月色朦胧,小燕和她的室友们早已进入梦乡,突然,一阵急促而粗暴的敲门声划破了夜的寂静。

​小燕迷迷糊糊中听见外面传来陌生的男子声音,要求开门,但她立即意识到不对劲,这么晚了,怎么会有陌生人找上门来?她赶紧叫醒室友们,大家面面相觑,心中都充满了不安。

​就在这时,门被强行撞开,三名男子闯入了宿舍,他们气势汹汹,目标直指小燕。

​原来,这几人是小燕之前工作中结识的麻烦人物,一直对她纠缠不休,如今竟然胆大妄为到直接闯入宿舍。他们不由分说,就要强行将小燕带走,情况危急,气氛瞬间凝固。

​小燕的室友小芳,一个平日里看似柔弱,实则勇敢无畏的女孩,见状立刻从床头摸起一把水果刀,挡在了小燕面前。她虽然害怕,但更知道不能让朋友落入险境。

​三名男子见状,非但没有退缩,反而更加嚣张,其中一人甚至试图抢夺小芳手中的刀。

​在激烈的争执中,小芳的衣服被撕扯得破烂不堪,隐私部位暴露在空气中,这让她感到无比的羞耻和愤怒。

​她深知,如果不反抗,自己和小燕都将面临不可预知的危险。于是,她咬紧牙关,挥舞着水果刀,奋力反抗。

​混乱中,一名男子的手臂被划伤,鲜血直流,但他似乎并不打算放弃。而另一名男子则趁机从背后偷袭,企图制住小芳。

​关键时刻,小芳凭借敏锐的直觉,迅速转身,用尽全身力气,将手中的刀捅向了这名男子的胸口。

​男子惨叫一声,随即倒地不起,胸口处鲜血喷涌而出,很快便失去了生命体征。

​这一幕发生得太快,所有人都愣住了。小燕和其他室友惊恐万分,她们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很快,警方赶到现场,将剩余的两名男子制服,并将小芳带走调查。

​案件很快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死者家属悲痛欲绝,他们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于是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小芳赔偿18万余元。

​那么从法律角度怎么看待这件事?

​1、本案中三名男子深夜强行闯入女员工宿舍,意图强行带走小燕,这一行为明显侵犯了小燕的人身自由和安全,构成了不法侵害。

​小芳作为小燕的室友,在面临这种紧急且危险的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和同伴免受侵害,拿起水果刀进行防卫,是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的。

​2、在防卫过程中,小芳遭受了严重的侵犯,包括衣物被撕扯、隐私暴露等,这些都足以使她产生强烈的恐惧和愤怒,进而采取更为激烈的反抗措施。

​在争执中,她不慎划伤了一名男子,这可以视为防卫行为的一部分,虽然造成了伤害,但并未超出制止不法侵害的必要限度。

​3、问题的关键在于小芳反手捅死偷袭者的行为。

​从表面上看,这一行为似乎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因为致命伤害通常不被视为制止一般不法侵害所必需的。

​但在此案中,需要综合考虑当时的紧急情况和小芳的主观意图。

​如果小芳在遭受背后偷袭、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紧急情况下,出于保护自己和同伴的本能反应,而采取了这一致命行为,那么她的行为有可能被认定为特殊防卫,即无限防卫权,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也不负刑事责任。

​4、法院在审理此案时,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事实、证据以及法律规定,对小芳的行为进行全面、客观的评判。

​最终法院认定小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或特殊防卫,那么她将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死者家属的民事赔偿请求也得不到支持。

​对此,你怎么看?

1 阅读:12733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02

用户10xxx02

194
2024-12-18 11:11

为法官点赞

迷迷糊糊

迷迷糊糊

112
2024-12-19 13:44

啥玩意就正当防卫 明明是见义勇为

雷厉风行 回复 12-24 23:43
见好就收吧,什么事都不要太“得寸进尺”当然!在网上打打嘴炮也无所谓

用户17xxx37

用户17xxx37

72
2024-12-20 04:06

是检察院的人懂法,还是法院的人懂法呀?为什么检方会以故害伤害罪起诉?难道检方的意思是:应该让这三个男的把那个女人带走?不管这三个男的是好人还是坏人,有权还是没权?都不应该去帮助和干涉?真搞不明白……

喵喵呜哒 回复 12-24 21:31
检察院以捡为主

布靴吴树 回复 12-25 07:24
检察院公诉必须要一个罪名才能公诉 毕竟死人了。罪名在法院阶段可以更改。你以为检察院不能判断这大概率是正当防卫。

ambition998

ambition998

60
2024-12-18 11:16

即使是女法官判的也得点赞!

用户11xxx95

用户11xxx95

34
2024-12-18 16:52

这次法官做对了。

深秋的枫树叶

深秋的枫树叶

31
2024-12-20 14:39

为公平公正的判决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用户10xxx09

用户10xxx09

25
2024-12-18 11:48

死了也得追究刑事责任

feitian2012 回复 12-19 21:02
女孩交友不慎遇到地痞混混很难甩掉了。。。

麦可

麦可

24
2024-12-19 17:47

幸好不是南京

Meiy苏

Meiy苏

24
2024-12-23 19:09

这要还不如正当防卫 那什么才算?女方可以起诉 入室抢劫 杀人 并且是团伙作案 涉黑等

心漠

心漠

22
2024-12-23 06:12

都丫入门抢人了,我认为搞死少了,全都干掉才对,让那些不法之徒心有忌讳才能减少犯罪

用户17xxx67

用户17xxx67

19
2024-12-24 18:05

检察院应该起诉三个男的吧,你们脑子坏了还是瞎?

用户56xxx83 回复 12-25 08:33
[点赞]

随风

随风

18
2024-12-24 07:56

以为流氓罪取消了,就没有流氓了,结果遍地。

会飞的小猪

会飞的小猪

17
2024-12-22 14:01

从闯入就应该行使无限防卫权

千奇兵

千奇兵

17
2024-12-23 08:27

为正义点赞,为法官点赞

angel8775

angel8775

15
2024-12-24 16:56

3男一女VS2女,如果这都判不了正当防卫这两女被带走就非死不可了。

漂游张

漂游张

13
2024-12-21 15:31

这样的案例和这样的法官,应该全国大力宣传。 法治社会的推进,不光依靠法律的条文,更需要维护正义和法律的人

用户10xxx47

用户10xxx47

12
2024-12-23 10:07

值得庆幸,没有遇到南京法官的校友。

用户11xxx97

用户11xxx97

12
2024-12-24 17:36

想问问检察院是以什么法律为依据来以故意伤害罪起诉?

长青

长青

11
2024-12-18 14:34

该死,人渣

海浪

海浪

11
2024-12-21 00:22

这才是真正的法官。

用户14xxx27

用户14xxx27

10
2024-12-21 07:03

真正的法官,匡扶正义,支持弱者,严惩犯罪,为你点赞。

用户10xxx68

用户10xxx68

10
2024-12-24 20:42

检方的法学素养,业务水平真的差得离谱!明明是面对不法暴力侵害勇于反抗!幸亏法院坚持了正义。

用户98xxx37

用户98xxx37

10
2024-12-22 16:24

“两受害人追打被告人,然后被告人用故意伤害的行为终止了两受害人的追打”,面对这种颠倒黑白的判决,我充满了感慨:“小芳用刀捅死先行凶者,被判为正当防卫而不是故意杀人,而我却是用故意伤害的行为把行凶者剌伤,终止了两行凶者的追打!为什么不是正当防卫?”。难道不是有故意伤害在前,才有防卫行为在后?

屠狗宰鸡

屠狗宰鸡

8
2024-12-24 21:45

不用想也是正当防卫,你特么闯进屋里来了,不存在防卫极限,就朝死里干就对了!

胡德昌

胡德昌

7
2024-12-23 08:25

终于有了明白法官。

阿财

阿财

6
2024-12-21 00:05

另外两个也枪毙吧

陌路

陌路

6
2024-12-23 07:46

活该

毛根朋友

毛根朋友

5
2024-12-24 18:14

剩下俩男的判几年?

知足常乐

知足常乐

5
2024-12-24 12:59

法律也有公正的时候!

用户47xxx73

用户47xxx73

4
2024-12-21 17:27

AI文档

宁先生ㄟ

宁先生ㄟ

4
2024-12-24 22:32

注意发生的时间是2004年

用户61xxx07

用户61xxx07

4
2024-12-24 08:02

这么明确的正当防卫 检察官还说是防卫过当 这个检察官下岗没有

天天

天天

3
2024-12-24 21:40

扯犊子

用户10xxx77

用户10xxx77

3
2024-12-24 21:44

法不能向不法低头!

用户12xxx50

用户12xxx50

2
2024-12-24 11:04

总算有个正常的法官了

甜蜜蜜

甜蜜蜜

2
2024-12-24 18:50

A1文

shulbo

shulbo

2
2024-12-24 19:20

还应该给小芳赔偿

小傻瓜

小傻瓜

1
2024-12-21 07:56

[拍手][拍手][拍手]

世界任我闯

世界任我闯

1
2024-12-25 01:15

为该法官点赞了

未来不是梦

未来不是梦

1
2024-12-24 19:48

正确!

用户10xxx89

用户10xxx89

2024-12-25 07:34

杀得好,为民除害

一路上有你

一路上有你

2024-12-25 09:52

死有余辜的道理

行者

行者

2024-12-25 08:50

终于有个清醒的法官[点赞]

风云

风云

2024-12-25 08:48

老百姓一眼能看出的正当防卫,就不要死扣法律条款了

鲁国平先生

鲁国平先生

专栏作家,媒体人,评论社会内容,互联网发声1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