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的本质是如何认识和对待社会变革与发展中新事物与旧事物的关系。从百余年党史来看,当破与立处在同一制度、体制、机制下,要强调破立并举、先立后破;当破与立事关不同的制度、体制、机制,则要强调不破不立、先破后立。
具体来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提出“不破不立”,即在破除旧事物的基础上,将新事物逐渐树立起来,以旧事物的破除作为新事物孕育发展的前提条件。改革开放走过四十多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日益彰显,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日趋完善,在创造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个世界奇迹的过程中,我们提出了“破立并举、先立后破”的实践方法,更讲求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改革总目标下,有秩序渐进地革除旧的体制、机制、规则。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全面深化改革,不是因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好,而是要使它更好。”国家的发展阶段变了,全体人民的主观感受变了,破与立的实践方法也随之改变。可以说,“破立并举、先立后破”是伴随改革开放实践产生的实践方法,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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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丨唐德荣戚容源王仲贤
剪辑丨陈贤宇实习生吴婉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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