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掴灼伤中学生后续:二度烫伤,校长班主任被停职,官方通报

曼梅谈财经 2024-12-24 21:18:42

1个耳光100元,11个耳光1100元!

这是一个哥哥称弟弟在学校被霸凌之后,老师给出的处理结果!

12月21日凌晨00:15,有网友发视频称,弟弟在四川泸州市合江县石龙镇南滩中学住校读书,被3名同学施暴,“扇耳光,用钉子烧红烫脸,被打后校长联系家里说好多钱一巴掌,教室里有监控,学校找各种理由说没有监控。”

更为重要的是关键这个弟弟还被用烧红的钉子烫伤了脸,老师还推脱教室里有监控却说没有监控,始终在维护着霸凌的那几个同学。

其实老师已经知道了弟弟被几个同学殴打和烫伤的事情,并且也联系了打人者的家人,而且也商议出赔偿的方案也就是一个巴掌100元,11个巴掌就赔偿1100元了事,对于烫伤的问题不做赔偿。

当这个哥哥质问班主任时,班主任说老师和学校只是教育孩子学习,处理孩子打架的协调作用,真正的要协商处理好,那是两方家长的事。

这样的老师究竟还能称之为老师吗?认清不到目前这个学校霸凌事件的严重性。而且已经出现了烫伤人的事件,已经上升为了治安伤害身体的案件。

其实这已经是交给公安方面处理了,学校和老师已经没有权利处理了,因为涉及到身体的伤害。

媒体记者也电话询问了该校的一位女负责人,女负责人则回应不存在一巴掌100元的说法,而且说是哥哥要1万元的赔偿,紧接着就挂断了电话。这说明女负责人也知道此事也在维护学校方面。

当然,这件事情被曝光以后,当地的政府和教育局高度重视,毕竟这是一起恶性的事校园霸凌事件。于是当地的教育局、公安局和当地的镇政府形成了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调查通报如下:

通报中明确的显示,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打人者不仅仅是3个同学,而是5个同学。他们的年龄小的只有13岁,大的只有14岁,也就是正好是八年级的学生。

2、被打的同学是王某某只有14岁,对于这5个同学对该同学王某某确实出现了扇耳光和灼伤的事实。

3、被打的同学王某某,被医院鉴定为二度烫伤,可以说是比较严重的,医院里已经经过治疗,目前在家。

4、对于5个打人的未成年的家人,已经向被打的王某某和家人道歉,并且警方对5个打人者实行了训诫,要求家长严加管理。

在这方面确实出现了未成年人打人或者打伤人或者烫伤人,不负责法律责任的只是训诫了事。这就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了这些违法的未成年,这也就是他们为什么如此嚣张的原因?为什么学校频频出现未成年人打人伤人事件,出现学校霸凌事件的原因?

其实这些未成年人都懂,也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所以他们肆无忌惮。因为他们知道即便是打死的人,自己也死不了。加上社会一些教唆的现象,所以很容易使得这些未成年人走上违法之路。

在过去的少管所确实有非常巨大的威慑力,但是一些专家却站出来否认了这一点。他们认为少年心志不健全属于无行为能力或半行为能力的人,即便是违了法也需要给他们一次机会。

不知道这些专家出于什么样的立法目的?自古以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为什么现在对于这些冷漠无情的少年犯就如此网开一面?

没有强制的手段,没有威慑力的处罚,仅靠着温柔的处理方法,是起不到作用的,正增加了他们肆无忌惮的侥幸心理。

视为未成年人保护法,静静保护了谁,毕竟这一期5个人群殴一个学生,而且还是他们同班的同学,还有烫伤同学达到二级,难道这不违反了相关的治安条例或者是法律吗?造成了被打者二度烫伤的结果,这不应该加强处罚吗?

5、对于班主任和校长已经被停职,并启动了调查问责机制。

其实班主任和校长的做法确实欠妥,对于这件事没有高度重视,这也是该校出现80的主要原因,而且事态非常的恶劣,竟然拿着烧红的钉子烫伤人。这是什么行径?

这都是教育的不足,学校管理的不足,监督的不足。毕竟孩子住校了,交给你们了,一切的安全都是由老师和校长的责任,这是对学校和老师的信任。

最后一点,那就是公安介入了,而且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或许这一点具有一点威慑力,但最终造成的后果不是特别严重,所以也只是对5个打人者实行批评教育而已,让家长管严点,以后他们可能该犯的还是犯。

因此,很多网友留言说应该启动少管所,这一点本人是支持的。必须加大对于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惩罚,只有这样才具有威慑力。

二度烫伤究竟有多么严重?打人者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烫伤共分为一度、二度和三度,对于二度烫伤就属于重度烫伤了。就是烫伤已经突破了表皮的烫伤进入了深层,这种现象治疗之后可能会存在着疤痕。

二度烫伤就是一种违法行为的,涉及到故意伤害的行为。导致二度创伤的可以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为这5个学生的烫伤行为属于故意烫伤王某某的脸部,可以说存在着故意伤害罪。但是由于这5个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只有14周岁,受到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可能不用判刑。

对于二度烫伤的赔偿其实是非常高的,按照标准几乎需要20万左右,这是什么概念?难道是一个巴掌100能解决的问题吗?幸亏人家王某某的家人不强求。

看一下下面网友们的评论,他们基本都是比较惋惜这种现象,都支持严厉处罚霸凌的学生!

最后只想说,学校霸凌事件越来越多,这种现象应该得到教育和立法者的高度重视,试问未成年人保护法究竟保护了谁?

不应该让未成年人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作用。对于确实违法的未成年人来说,必须加大处罚的力度,应该减弱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对他们的保护。

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应该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 罪的保护伞!

你对于这件事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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