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北京16岁学生杀邻案

梨花天涯pro 2023-05-19 16:13:13

作者|燕子女侠

孔子说,人之初,性本善,而荀子说,人之初,性本恶。

基因是人性幽洞里最原始的秘密,千年来两种观点各执一词,但世界一再用其多样性告诉我们,万事没有绝对,许多人自小良善,但也不乏有人生就一副恶魔心肠。

2023年5月15日,北京发生了一起校内伤人案件。

原以为只是学生之间普通的口角争斗,但仔细看当地公安发布的通报,短短几行平叙,却是惊悚入骨。

16岁男生张某,在学校上课时殴打一名女同学,后又将劝阻的两位男老师打伤,3名伤者都被送往医院。

而警方在深入调查的过程中发现,就在前一天晚上,也就是5月14日,张某在邻居家中,将60岁的焦某某及其55岁的妻子王某某杀害。

5月15日一早,张某又将自己51岁的母亲殴打致昏迷。后其若无其事的上学,又发生了校内打人事件。

不得不说,这是一份单看文字就让人感到怪诞并战栗的通报,一个16岁的学生,在许多成年人眼里还是个孩子,却在24小时内连续犯下打人杀人的暴行,究竟有什么隐情呢?

案发后,中国新闻周刊进行了实地采访,了解到更多匪夷所思的案中和案后细节。

关键词一:重症监护室。

通报称“三名伤者均及时就医,无生命危险”,实际情况远没有这么云淡风轻。

通报中53岁的男老师高某,系该校副校长,受伤后被送入通州区某医院抢救,住进了重症监护室,5月16日下午全院对其进行会诊,其后才脱离生命危险。

而另外两名受伤的老师和学生,也是从重症监护室留观区出院的。

张某下手之狠戾暴虐,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和轻贱,由此可见一斑。

关键词二:凶器。

据张某同校的学生说,当天早上升旗仪式结束后,张某在课上先是和同学老师发生了争吵,随后用器物击打了同班女同学的头部,并追打女生到班级外面。

任课教师制止时也被张某打伤,后来赶来的老师和同学们一起把张某控制住,抢下了他的凶器。

副校长高某闻讯赶来,不料张某还藏有其他凶器,高某受伤。

在同学们眼里,张某平时就比较古怪,不爱跟同学说话,还曾经用胶带勒同学脖子,扬言要“一把火烧了教室”。

随身携带多个凶器、胶带勒脖、扬言放火行凶......这绝不是一个正常学生的思维和举动。

关键词三:涂鸦。

张某家门口的蓝色五斗柜里,凌乱地放着张某的作业和试卷。

作业和试卷上的字迹很潦草,老师的批语多是“没写完”“前面作业补齐”之类的话,可见张某作业完成率不高。

页面上,还有张某信笔留下的涂鸦。

这幅涂鸦并不精细,但阴暗暴力的画风却十分明晰:有人拿着弓箭射杀别人,有疑似长角的怪物浑身插满利刃。

这种画风,与日本酒鬼蔷薇圣斗杀人事件凶手的画风一致。

(酒鬼蔷薇的画)

值得一提的是,“酒鬼蔷薇”也是个年仅14岁的少年,他残忍杀害了一名11岁男生和10岁女生,还将男生人头割下,放在了学校门口。

画画是人类的第二种语言,也是情绪的宣泄。这样看来,张某应该早就出现了很严重的“恶魔化”心理问题。

了解细节是为了走近凶手,揭开恶魔长成背后隐秘的因果逻辑。惨剧已然酿成,要达成警戒意义,目前还需要弄清楚两件事。

第一,张某的暴力倾向,究竟是外部成长环境影响所致,还是其天生具有暴力扭曲基因?

这要结合张某的成长历程来深入分析,因为目前案件还在侦查中,关于其过往生活的资料实在太少,所以只能存疑待解。

第二,张某的恶魔长成路径,有没有可能受到中途干预,而向好转变?

换句话说,如果张某在第一次出现暴力倾向行为后,就被周围的人认识到其发展的危险,及时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和针对性教育,那么他心里的“恶魔”会不会消失?

这就引发了另一个问题:

一个无心学习,不爱沟通,画阴暗画,行走携带凶器且多次出现暴虐言行的16岁学生,为何竟然没有在惨案酿成之前,提前受到关注或干预呢?

一个“优生”考试分数降低10分,对老师家长来说都是不容忽视的大问题,但一个“差生”处事消极,行为异常,却无法得到应有的重视。

而在重应试轻心理的教育问题之外,此案还涉及到有关未成年人的法律问题。

张某作案时16岁,也就是说,尽管他杀了一对邻居夫妻,以最大的恶意伤了3名师生,他依旧不会被判死刑。

是的,在我国,未成年人不会被判决死刑,最多只能无期徒刑。而所谓的无期徒刑,实际上也不是真的无期,短则十几年,长则20多年,犯罪者就能回归社会。

天生恶魔不是个例,小恶魔因为低龄,未能得到应有制裁也不是个例。

2022年8月,8位未成年人将一成年男子殴打昏迷后活埋,其中带头的郭某年仅14岁。

2021年,陕西13岁男孩杀害6岁男童,并且剥皮砍尸藏尸15天,手段极其残忍。

2019年,辽宁大连10岁女孩王丽(化名)在回家路上身中7刀死亡后被抛尸,而凶手蔡某某还不满14岁,大连警方通称:因蔡某某未满14周岁,不予追究刑责,对其收容教养。

2012年,广西一名13岁的小学生用菜刀、啤酒瓶、剪刀等凶器将同学杀死,然后将她的头颅、手臂砍断,装进塑料袋,清理案发现场。因作案时未满十四周岁,法院不追究其刑事责任,只对其收容教养3年,并判处其父母赔偿10.8万元给受害者家人。

保护未成年,出发点是好的,但不可否认的是,单纯以年龄区分需要保护的人是有局限性的,我们想保护的是人类幼崽,可恶魔幼崽却在其中找到了漏洞。

还是那句话,人性本善还是本恶的问题,留给基因科学家和辩论家去解决,但我们这个社会,应该做好各类事件的应对措施。

从这件事来看,我们起码应该认识到两点:心理教育能在过程中减低恶魔长成的概率,而法律制裁则应在终端做好兜底防复的准备。

总有人喜欢说:他们还那么小,应该有个机会。

可另一个现实且两难的问题是,放任小恶魔长大,谁来给受害人机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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