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社保挂靠代缴已被明确为违法,有人因此获刑”的新闻登上了热搜,尽管此前有很多媒体对此行为进行过解读,但近日重庆人社局等多地人社部门发布文章,又把这一问题摆上了台面。
按人社部的说法,“挂靠”参保人员实际与参保单位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其行为实质是骗取参保资格,属于违法行为。
尽管人社部的说法有法可依,但却忽视了基层百姓的利益,也堵住了失业群众的最后一条路。
职工社保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和新农合一样,属于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比起来,保障范围更广。如今缴纳社保也需要资格,自己花钱买社保也成了骗保,让百姓很难理解其中的逻辑。
在理清这个问题之前,首先需要明白是谁在挂靠代缴。其实很明显,挂靠代缴的群体多半是之前在单位上班,缴纳过社保,因各种原因失业等原因,没有供职单位。但因为前面有缴纳记录,不想放弃社保待遇,所以才愿意自掏腰包挂靠代缴。
社会的发展让失业成了普遍现象,除了行政事业单位,民企的员工失业率有多高想必每个人都有体会。现在人才内卷,让35岁以上的普通员工就业的几率大大降低,在此现实情况之下,大量失业人群成了挂靠代缴的主体。
另外还有很多女性工作者,因为要照顾宝宝,无法正常工作,也成了失业大军的一员。这些人都曾是职工的一员,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贡献了青春,为何现在连自费缴纳百姓的资格也没有?
还有大量的自由职业者,外卖员、自媒体工作者,他们的群体也已经足够庞大。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一样参与了社会劳动,也应该算是职工的一员。
代缴的代价并不低,意味着单位负担的80%部分全靠自己承担。社会保险应该最大限度的服务于群众,为什么要把失业人口和自由职业者拒之门外?
挂靠代缴是这些群体的无奈之举,如果国家允许自己缴纳保险,给相同的待遇,自然没人愿意选择挂靠。中产阶级自然不屑于让别人代缴,开个公司或者找个单位挂职并不是难事。真正花着高价服务费,让别人代缴的都是基层的普通人。
我国的社会保险本身就存在巨大的不公,把劳动者区分为机关事业单位保险、职工保险、新农合,无疑于把人群分成了高中低三等,虽然三者缴纳的保险费用不同,但为什么自费缴纳却享受不到相同的待遇?难道公务员就比职工对社会的贡献大,农民就不是劳动者?
作为保险公司,是用大家的钱来为需要的人提供保险服务的,既然有人愿意加入到保险的大家庭,理应给出一条合适的渠道,而不应该区别对待。
社会在不断的发展,我们更应该注重公平,而不应该在保险上对人群划分高低。如果是为了杜绝挂靠单位的非法盈利,大可以给需要自费缴纳职工社保的群众开放一个公共的渠道。
每一个人都是社会的打工人,不应该用从事的职业来进行社保上的歧视,这样的结果只能是封死百姓享受社保的路径,让底层群众雪上加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