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资本局12月25日消息,今日,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夜郎古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夜郎古酒”)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关于与郎酒商标纠纷已达成整体和解”。
对此,夜郎古酒方面回应红星资本局,郎酒全面撤诉,双方是友好和解的。
郎酒方面对此回应红星资本局,没有更多消息,法务板块在处理。
11月11日,夜郎古酒曾发布声明称,收到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四川省古蔺郎酒厂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以下合称“郎酒公司”)诉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一案作出的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认为,夜郎古酒等被告在白酒产品上使用“夜郎古酒”“夜郎春秋”标识侵犯了郎酒公司“郎”商标专用权,判决夜郎古酒等被告停止生产、宣传、销售“夜郎古酒·大金奖”和“夜郎春秋”白酒;判决夜郎古酒等被告使用“夜郎古”作为企业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要求三十天内变更企业名称;判决夜郎古酒等被告赔偿郎酒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96亿元。
彼时,夜郎古酒称,将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红星新闻记者程璐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