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刘敏/文)12月25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机制惠企利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第六批)的通知》,在已有五批共117条惠企利民措施的基础上,新增包含盘活低效用地、推动产业提质发展等29条措施。
其中,为盘活利用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通知》提出建立低效用地土地管控规则,支持处理低效用地中历史遗留建设用地无需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推动解决低效用地中历史遗留建设用地问题。同时,支持集体与国有建设用地置换,简化用地置换流程。
支持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低效用地再开发需补缴土地出让金的项目经批准后可分期缴纳。用于工业用途的项目,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应缴土地出让金的30%,余款可在签订出让合同或相关协议之日起24个月内付清。用于除工业用途以外的项目,首次缴纳比例不低于应缴土地出让金的50%,余款在签订出让合同或相关协议之日起12个月内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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