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7年6月22日,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同盟会元老李立三在他的办公室里吞下药片,

蜀山史道 2024-12-27 19:05:27

1967年6月22日,原中央政治局常委、同盟会元老李立三在他的办公室里吞下药片,等到工作人员赶来时,李立三的遗体早已僵硬。   (信息来源:中国网文化2020.2.13李立三从“被死亡”到含冤自杀:一生总共开了四次追悼会)   1980年3月20日,北京中山纪念堂,一场庄重的追悼会在此举行,追悼的对象,是曾经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立三,但是他的骨灰在那段特殊的历史时期早已不知所踪,留下的只有一副陪伴他多年的眼镜。   李立三的一生,用“坎坷”二字形容似乎过于单薄,1899年,李立三出生,从小他就勤奋好学、正直勇敢,16岁那年,他响应了毛泽东“二十八画生”的征友启事,成为毛主席青年时期的好友。   1919年,李立三前往法国勤工俭学,其间,他接触到马克思主义思想,积极投身工人运动,回国后,经批准加入中国共产党,开启了其轰轰烈烈的革命生涯。   在安源,他组织工人成立了俱乐部和合作社,团结工人群众,维护自身权益,被誉为“天下第一英雄”,他还与刘少奇等人共同领导了安源路矿大罢工,取得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工人运动的首次胜利。   1925年,在上海,他领导了震惊中外的五卅运动,展现了中国工人阶级的力量,在那个风雨飘摇的年代,他为了革命事业四处奔波,甚至多次被误传牺牲,可见其处境的危险和革命事业的艰辛。   1930年,由于对国内革命形势的错误判断,他推行的“立三路线”导致了革命的重大损失,他勇敢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服从组织的安排前往莫斯科。   在苏联的15年,他经历了不公正的待遇和批判,甚至在监狱里度过了600多个日夜,但他始终没有放弃对中国革命的信念,利用自己的知识为红军和共产国际之间建立了联络,保障了信息畅通。   新中国成立后,他满怀热情地投入到国家建设中,为工人群众的权益奔走呼号,他主持制定了新中国第一部《工会法》和《劳动保险条例》等重要法律法规,为维护工人权益做出了巨大贡献。   正当他准备为新中国建设贡献更多力量的时候,厄运再次降临,在十年动荡时期,他遭受了无端的批斗和迫害,身心俱疲,最终,他带着满腔的委屈和对妻儿的牵挂,选择服药自尽,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李立三的一生遍印革命与战斗的痕迹,他终身为中国革命拼搏,功绩和精神值得铭记、学习,其遭受的苦难与不公,警示我们珍视当下来之不易的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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