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贸易部12月28日发布第2024/34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柠檬酸(土耳其语:sitrikasit)做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生产商/出口商以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其中,江苏国信协联能源有限公司税率为45.7%、日照金禾博源生化有限公司为29.1%、七星柠檬科技有限公司为49.5%、ShandongEnsignIndustryCo.,Ltd.为45.2%、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为45%、中国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63.9%。涉案产品的土耳其税号为2918.14.00.00.0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本文源自:财联社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