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157

水娟看看过去 2024-04-16 05:55:25

一、中央关于东北各部队和第九兵团仍在原地整训的电报

(一九五○年十月十二日)

饶、陈:

(一)十月九日命令暂不实行,东北各部队仍就原地进行整训,暂不出动。(二)宋时轮兵团亦仍在原地整训。(三)干部中及民主人士中亦不要进行新的解释。

中央

十月十二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饶,指饶漱石,当时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政治委员。陈,指陈毅,当时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二书记、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军区司令员。

宋时轮兵团,指宋时轮任司令员兼政治委员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兵团。

二、对西南访问团工作报告的批语

(一九五○年十月十二日)

李维汉同志:

刘格平的意见,是完全正确的,应表示赞同,并予鼓励。

毛泽东

十月十二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

(1)这个批语写在政务院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央人民政府西南各民族访问团团长刘格平一九五○年九月二十一日关于西南访问团的工作报告上。报告说:我们对少数民族只要耐心地接触和教育他们,即可取得他们的信任。许多事实证明,只要多接触一次,他们即靠近我们一步。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我们有些同志不善于接近和团结他们,不善于体会他们的感情。在具体接触时,访问团本身和各地方机关部分的汉族工作同志容易看不惯少数民族的"落后",不够注意尊重他们生活习惯,而少数民族干部容易敏感怀疑,较老的少数民族干部有时也难免有情绪。我觉得,对汉族同志应强调尊重少数民族,同情他们被压迫的经历,体谅他们的民族情感,耐心帮助他们;对少数民族同志则应强调尊重汉族老大哥,争取老大哥的帮助,进一步认识在党的正确领导下,今日的民族关系与过去有本质的不同,清除隔阂和误会。在感情上,要逐步建立起互相信任和融洽一致的友谊,共同打破互相歧视、隔阂的厚墙。

[2]李维汉,当时任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全国政协秘书长、政务院秘书长、政务院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对刘亚楼等关于航空学校 是否迁移报告的批语

(一九五○年十月十二日)

不要迁移。

毛泽东

十月十二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

(1)这个批语写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司令员刘亚楼等一九五○年十月十日给毛泽东的报告上。报告说:根据朝鲜战争的经验,美帝特别企图在空军方面显其威风,对各种航空目标加以拼命的轰炸,尤其是对航空学校。估计到当前情况的发展,在发生战争的情况下,我各航空学校的现有位置,均处在离前线或海岸不远的地方,而且在特别容易引起敌人注意的主要交通线(中长路)上和经济、政治中心(沈阳、北京)。因此,我等正在考虑我军各航空学校是否需要迁移的问题。

四、关于我军应当和必须入朝参战 给周恩来的电报

(一九五○年十月十三日)

周恩来同志:

(一)与高岗、彭德怀二同志及其他政治局同志商量结果,一致认为我军还是出动到朝鲜为有利。在第一时期可以专打伪军,我军对付伪军是有把握的,可以在元山、平壤线以北大块山区打开朝鲜的根据地,可以振奋朝鲜人民重组人民军。两个月后,苏联志愿空军就可以到达。六个月后可以收到苏联给我们的炮火及坦克装备,训练完毕即可攻击美军。在第一时期,只要能歼灭几个伪军的师团,朝鲜局势即可起一个对我们有利的变化。

(二)我们采取上述积极政策,对中国、对朝鲜、对东方、对世界都极为有利;而我们不出兵让敌人压至鸭绿江边,国内国际反动气焰增高,则对各方都不利,首先是对东北更不利,整个东北边防军将被吸住,南满3电力将被控制。

(三)真日菲里波夫和你联名电上说,苏可以完全满足我们的飞机、大炮、坦克等项装备,不知它是用租借办法,还是要用钱买,只要能用租借办法,保持二十万万美元预算用于经济、文化等项建设及一般军政费用,则我军可以放心进入朝鲜进行长期战争,并能保持国内大多数人的团结。

(四)只要苏联能于两个月或两个半月内除出动志愿空军帮助我们在朝鲜作战外,又能出动掩护空军到京、津、沈、沪、宁、青等地,则我们也不怕整个的空袭,只是在两个月或两个半月内如遇美军空袭则要忍受一些损失。(五)总之,我们认为应当参战,必须参战。参战利益极大,不参战损害极大。只对上述第三、第四两点没有把握,因此,请你留在莫斯科几天,和苏联同志重新商定上述问题,并以电报速复为盼。

毛泽东

十月十三日二十二时

根据中央档案馆保存的原件刊印。

注释

(1)这是毛泽东给正在苏联访问的周恩来的电报。

[2)高岗,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东北局书记、东北人民政府主席、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彭德怀,当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中国人民志愿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3〕南满,旧称,又称南满洲,指沈阳至大连铁路以东的庄河、安东(今辽宁丹东)、通化、临江、清原和沈阳西南的辽中等地区。

(4〕菲里波夫,又译菲利波夫,斯大林的代称。

五、军委关于应停止追击由七溪逃往那岑之敌给陈赓的电报

(一九五年十月十三日)

陈质:

十二日电悉。七溪之敌既已逃往那岭<岑>,越军似应停止追击。如那岭《岑)之敌自动撤逃,则让其逃去;如不逃,则保存那岭(岑)据点,以便将来围点打援,较为有利。

军 委

十月十三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陈赓,当时任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副司令员兼云南军区司令员。这时,陈赓以中共中央代表身份,正在越南协助印度支那共产党中央和越南人民军总部组织指挥抗击法国侵略军的边界战役,并统筹处理中国对越南军事援助等事宜。

六、对罗荣桓、萧华关于军队党委、纪委名单批准权限等问题请示的批语

(一九五○年十月十三日)

同意这样做。

毛泽东

十月十三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

〔1〕这个批语写在中央军委总政治部主任、总干部管理部部长罗荣桓和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副主任萧华一九五○年十月十三日关于军队党委、纪委名单批准权限的问题给毛泽东并中共中央的报告上。报告说:(一)过去军队党委名单及军队纪律检查委员会名单,从师以上均经中央审查批准。为求直接迅速处理起见,建议今后除一级军区及野战军党委及纪委名单,仍呈中央审查批准外,兵团以下则由军委总政处理。(二)近来有些政府部门直接向军队要干部,为了统一管理干部、避免紊乱起见,建议今后各地政府部门需要干部,须经过中央组织部向军委提出统筹解决。毛泽东还在报告上批写:"刘、朱、周、任、聂、安子文、李维汉阅,退罗荣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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