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界2月17日消息,晶澳科技公告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暨向下属公司增资的议案》,变更向包头晶澳、扬州晶澳的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向扬州晶澳增资,先由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向晶澳太阳能增资,再由晶澳太阳能向扬州晶澳增资15亿元,其中已借款的11.4亿元以债权转股权形式增资,未借出的3.6亿元以现金形式增资,且晶澳太阳能需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现金增资资金。2025年2月17日,公司召开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晶澳太阳能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监管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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