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天,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发多个公告。
一是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可转移至东莞,另一个是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通知明确,缴存单位为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2025年3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其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
从2025年3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灵活缴存登记业务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
存量缴存人缴存基数低于2080元的,无需按照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缴存基数仍为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1900元。缴存2026年1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须执行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的规定。
关于异地缴存的公积金可转移至东莞,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专门出文解答办理流程。
我打算到东莞找新工作,请问之前在其他城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能转到东莞吗?
可以的。办理异地转移业务即可。
01办理方式
(2)线下办理:归集业务受委托银行。
02办理材料
(1)线上办理:
无需提供任何材料。
(2)线下办理:
03办理时限
11个工作日。
如果办理失败,中心将发送短信给申请人。失败原因一般有:原缴存单位名称掌握不准确导致填写错误、不符合转出地条件、存在未办理完成的转移接续业务(即重复提交申请)、联系方式与公积金系统记载的联系电话不一致等。
(1)若职工不清楚原缴存单位名称,建议通过原缴存单位所属城市的公积金中心官方渠道查询账户信息;
(2)不符合转出地条件是指部分城市,如:广州、深圳、惠州等市需封存半年以上方可进行异地转移,建议职工向转出地的公积金中心了解具体情况。
(3)申请人请勿重复提交申请,否则业务将办理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