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退伍军人被打:
凭什么被打时我们不能保护自己?
文 | 雾满拦江
(01)
8月28日,青岛崂山。
一名女司机逆行插队,还下车对正常行驶的男司机大打出手:
男司机被打得满脸是血,惨不忍睹:
事发后,逆行打人女子,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这就OK了。
网友大哗。
(02)
退伍军人,是国家的宝贵财富。
坊间有句话,叫召必回。
只有退伍军人,才有这种使命感和荣誉感。
普通人,你召他,他走半道就会迷路,你还得组织救援队去营救他。
退伍军人的战斗力,是满值的。
十个八个小地痞,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可这样一位战力满值男,却被打成这惨样,谁看了不愤怒?
中国退役军人官号发表评论,称:
退伍军人被打成这样,是因为现场一直有人在说:你不能还手,你还手就是理亏:
为什么我们被人欺凌伤害之时,不能还手保护自己呢?
为什么?
(03)
很可能,我们被挨打时却不允许还手,并不是为了公平。
而是出于效率考虑。
公平与效率,说来太抽象,举个例子吧:
清乾隆年间,有个男子体弱多病,由妻子和妹妹照顾。
妻子怨恨他拖累自己,妹妹想霸占家产,于是姑嫂二人商量,要不咱们弄死他吧?
姑嫂二人摁牢男人,拿手一捏男人卵蛋,咣的一声巨响,男人卵蛋被捏爆,当场死亡。
然而县衙有神捕,破获了这起案子,抓获凶犯,上报刑部。
刑部官员,拿起这案子,越看越不对劲。
若是姑嫂合谋杀人,那她们有许多简单办法,何必非要捏卵蛋?
于是刑部官员微服私访,震惊发现这是一起冤案。
真实情况是,男人死亡那一夜,正和妻子在炕上睡觉。
外边来了个贼,在男人房子的墙壁上,凿了洞。
然后贼伸手进来,一把薅走了男人被子。
男人体弱多病,半夜又突然被人把被子薅走,一惊吓,男人就吓死了。
妻子和妹妹,哭着向县衙报案。
捕快犯了难。
首先,你根本不知道这个贼是谁,无从查起。
其次,贼可能是流动做案,今天在山西薅被子,明天到福建抢内裤,你想抓也抓不到。
然而,陛下却有求命案必破,而且要火速雷霆。
如何迅速侦破这个无头迷案呢?
捕快们商量:干脆栽赃男人的妻子和妹妹吧,用酷刑逼这两个女人认罪,这样就雷霆侦破了。
捕快们真的这样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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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中国古时案子,九成九都是冤案。
都是神捕们为了迅速结案,栽赃陷害冤枉好人。
冤枉好人,但能够满足圣上“重大命案迅速侦破”的要求,这叫效率。速度快,效率高,不论什么怪案,都能迅速给你一个结果。
如果公平办案,就会出现大量积案。
事实上多数案子,根本找不出凶手是谁。就算找出了,可抓凶手也要旷日持久,遥遥无期。
不冤枉好人,就会出现积案。
因为公平需要超量资源,漫长的时间,人员与经费的投入。
这个极端事例,就是公平与效率的矛盾。
你想要公平,就得忍耐长时间没有结果,甚至永远也没结果。
想要效率?
就得认怂受委屈。
(04)
现在司法体系严密,具体办案人员,想冤一个人很难。
但想给你公平,同样也不容易。
比如,一个人举刀向你砍来,你手疾眼快,抢在对方的刀劈开你脑壳的瞬间,一脚踢爆对方卵蛋,结果了对方性命。
案子进入流程,办案人员犯愁:哎呀妈你这事儿,算是正当防卫呢?还是故意杀人呢?
要不,咱们按正当防卫走?
——可是具体办案人员上面,还有检察院。
检察院专门盯着具体办案人员,防止他胡来。
接到正当防卫报告,检察官A怒了:枉法瞎判,这明明是故意杀人,退回补充侦察。
唉,案子退回到具体办案人员手中。
办案人员没办法,再按故意杀人走。
报告递上去,检察官A出国旅游了,检察官B看了报告,怒了:这明明是正当防卫,你凭什么说人家故意杀人?
案子退回,补充侦察。
唉,又被退回了。
办案人员再走正当防卫,嘿,检察官A旅游回来,又驳回了。
办案人员再走故意杀人,嘿,检察官A又旅游去了,检察官B怒而驳回。
就这样一年过去,办案人员连一个案子都没搞定。
派出所案子积压如山,大家开始考虑,你这个人一年都办不了一个案,能力明显不行啊。
辞退你吧。
看看,就因为砍你时,你踢了对方一脚,结果连办案人员的饭碗都给砸了。
(05)
公平正义,成本高昂。
连具体办案人员的身家老底,都要搭进去。
于是办案人员,开始渴求效率。
最高效率,是要求被砍人员,不许还手。
对方一刀向你砍来,你不许还手,咣一刀,你死了。
凶手故意杀人,瞬间结案。
这种简单明快的案子,办案人员一天能办一万起,效率超高。
所以办案人员,不允许被打之人还手,并不是为了公平,而是追求效率。
舆论愤怒,就在于这种效率,建立在对被打之人极不公正的前提之下。
大家要求公正。
事实上,等到公正来了,舆论还会愤怒。
因为公正成本太高,时间太久,效率太低。
那么,有没有高效的公正呢?
高效公正,一定是社会关系的慢慢调和,达成于效率与公正的动态平衡。
但这样的理想状态,还需要磨合的时间。
而我们需要做的,先要明白,而后等待。
(*本文配图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