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振信心促消费,今年浙江全省消保委系统要这样干

钱江晚报 2025-03-20 16:47:48

潮新闻客户端记者马焱通讯员任倩影郑静

近日,《全省消保委系统2025年工作要点》已经浙江省消保委第五届委员会第四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今年,全省消保委系统将从提振消费、纠纷处理、消费教育等多方面入手,有效发挥消保委组织优势,在惠民生、护安全、促发展等方面加力突破,为大力提振和扩大消费贡献力量。

提振消费——

办好多场公益性促消费活动

赋能伴手礼企业发展

深入实施“消保助力消费”行动。全省联动办好第二届“放心消费嘉年华”、第六届“浙江特色伴手礼”评测、“放心消费浙里行”体验等公益性促消费活动,在促消费扩消费方面主动作为。赋能伴手礼企业发展,联合平台机构推出线上专场直播、探店系列短视频等,组织伴手礼企业参加各类展销博览会等。助力“两新”政策加力扩围,联合平台企业、行业协会开展“浙里普惠千万家”活动,鼓励平台提供以旧换新“一站式服务”,吸引更多品牌商家、物流企业、循环服务提供商投入以旧换新业务。

第二届放心消费嘉年华现场图源:浙江省消保委

持续优化放心消费环境。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以推行信用承诺制为核心,培育优化放心消费单元。在重大消费节点构建全链条消费监督模式,落实事前提示预警、事中服务保障、事后处置闭环管理。配合中消协做好百城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及调研提升工作,加强结果分析运用,补齐差距短板,放大特色优势,力争省内七个样本城市(杭、宁、温、嘉、绍、金、台)进入测评前40名。

夯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基础。积极参与《浙江省实施办法》修改工作,深入开展修法调研,优化完善法规修改草案。关注投诉反映集中领域及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中的法律滞后、规则不全、标准缺失等问题,主动参与相关消费领域的立法立规立标工作,提升商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化预付式消费综合治理研究,探索破解之策,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出台更多务实管用的监管举措。

第二届放心消费嘉年华现场图源:浙江省消保委

纠纷处理——

发动企业入驻“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

推广杭州线下消费纠纷线上“一键和解”模式

推动消费纠纷源头减量。广泛发动浙江企业入驻“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通过业务指导、督查督办等方式,提高在线消费纠纷先行和解率。推广杭州线下消费纠纷线上“一键和解”模式。鼓励和引导经营者健全完善先行赔付、绿色通道、无理由退货和小额纠纷快速处理等机制,在更多平台型企业设立消费维权联络站。及时总结、推广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拓宽消费者投诉渠道知晓度。

培育消费维权特色品牌。因地制宜打造品牌型消费维权调解室、联络站点、名人维权工作室等,探索建立省级“巾帼消费维权工作室”。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浙江实践,在消费投诉重点领域探索创新解决方案,培育选树一批全省消费维权领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品牌和优秀实践案例。持续擦亮“一市一行动”消费维权品牌,赋能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形成更多具有浙江标志性辨识度的消保成果。

共促消费公平——

推动“满意消费长三角”建设提质升级

护航平台经济,保护“一老一小”

推进长三角消保工作一体化。充分发挥长三角消保委联盟“轮值方”作用,围绕消费维权、社会监督、消费教育等法定职能开展系列工作,共同举办“长三角特色伴手礼”评测活动,努力打造区域消费维权合作一体化全国样板,服务保障“满意消费长三角”建设提质升级。

助推生活性服务消费发展。关注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等基础型消费领域,文化娱乐、旅游、体育、教育培训、居住服务等改善型消费领域,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领域,通过合规性指导、开展消费维权专项行动,助推我省生活性服务消费健康良性发展。

护航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坚持发展与规范并重,聚焦短视频等重点领域开展消费体察,督促平台企业建立健全交易规则,强化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优化放心安全网络消费环境。

加大“一老一小”等特殊群体保护力度。关注未成年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消费需求,加强儿童及婴幼儿、老年人日常生活用品、残疾人辅助器具等的比较试验。重视适宜老年人的改造与装修,确保绿色装修材料的规范化使用,以及无障碍设施设计的完善。强化消费防诈安全教育,针对性发布消费提示警示,提升消费风险防范意识。

诚信文明消费理念——

开专栏、进校园、推动消费教育

计划新增5家升级消费教育基地

打响消费宣传教育品牌。与潮新闻合作开设《放心消费·浙里最美》专栏,做优做精省消保委公众号,推行“放心消费第一课”进校园。推动基层巩固提升消费宣传教育工作优势,广泛深入开展“送法律、送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市场、进企业“五进”活动。全省各类消费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1000场。

开展主题消费教育活动。聚焦绿色消费、网络消费等重点领域,省市县同步发力,组织开展主题活动。组织“消法进企业、诚信浙里行”活动,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办法》等普法宣传,推动企业合规与诚信体系建设。

激发消费教育基地动能。培育高质量消费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基地共建单位申报活动,拟新增5家左右省级消费教育基地。面向全省遴选消费教育基地示范样本,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活动联办、宣传同步,集合消费教育基地之力,持续拓展消费教育广度和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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