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4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拟审议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等。
黄海华介绍,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修改内容之一为:要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虚假或者不完整疫情信息及时予以澄清。
▲传染病防治法图据视觉中国
据悉,2023年10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2024年9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了二次审议。
根据各方面意见,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
一是进一步明确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职责权限。
二是要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虚假或者不完整疫情信息及时予以澄清。
三是完善疫情控制相关措施及救济途径。
四是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
五是按照过罚相当的原则,修改完善有关行政处罚的规定。
黄海华表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促进社会共治、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提出明确要求。为了落实这一要求,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增加规定,国家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持续提升传染病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的传染病监测、检验检测、诊断和救治、科学研究等能力和水平。专列一条对此作出规定,旨在总结疫情防控经验,促进医防协同和医防融合,推动我国公共卫生体系更加高效、可持续发展。
红星新闻记者付垚刘亚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