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男子去五星级饭店吃饭,结账时,惊讶发现2扎鲜榨西瓜汁竟收576元,他顿觉离谱,男子觉得一扎西瓜汁288元也太贵了,点单时服务员也没告知价格,他找饭店想要个说法,饭店回应:五一客人多,服务员从外部请的,找不到,最后结局亮了。
据小强热线5月6日报道,五一假期,外地的汪先生和几个朋友们来旅游,选了一家五星级饭店吃饭。
汪先生一行人有六七个大人,三个小孩,服务员给他推荐了一款3288元的套餐。
汪先生看套餐中,有四个凉菜,十多个热菜,黑蒜牛肉、鱼、芥末虾球等等,看样子不错,就同意选择这个套餐。
不过,套餐中不包含酒水。
吃饭期间,汪先生又叫了服务员另外加了两个菜,此时,他们一行人中的两个六七岁的小孩,说要喝西瓜汁,随后,就加了两扎西瓜汁。
汪先生和朋友们有说有笑的吃完这顿大餐,然而,买单的时候,却让他吃了一惊。
结账时,饭店告诉他一共消费4001元。
汪先生觉得有点不对劲,付了钱之后,他看着账单,标准套餐3288元,还有他另加的两道菜的钱,而2扎鲜榨西瓜汁总计576元。
他看他另点的蒸蛋是58元,红糖糍粑是79元,这俩菜有点偏贵,但他也接受了。
不过,汪先生接受不了西瓜汁这么贵,那菜毕竟需要厨师加工,有成本正常。
但是,西瓜汁纯纯就是机器随便一榨的就完事,拿个西瓜,切一下,往里一扔,榨一下,自己都能榨,怎么能卖这么贵?
汪先生觉得纯西瓜汁,里面啥也没有加,一扎要288也太贵了。
因为当时朋友们都在,汪先生也没有当场计较,但是事后,他越想越觉得这钱花的冤枉,就加上酒店经理的微信和他沟通此事。
汪先生问经理,“菜品贵一点也没啥,西瓜汁288一扎,西瓜都够买好几个了吧?两扎西瓜汁600块,西瓜最多用一个月这价格真不合理……”
经理回复:鲜榨果汁在点单的过程中的确是给您看过价格的。
汪先生没在回复,因为他觉得吃饭当天他并不知道西瓜汁的价格,服务员没有告诉自己。
因此,对于这事他没有在微信里和经理争论,但他找了记者,想要个说法。
汪先生认为,288一扎的西瓜汁已经超出一般价格,服务员应该告知一下。
当时要是知道这么贵,那肯定选别的了,毕竟太贵了。
记者到汪先生去吃饭的饭店询问,饭店拿出菜单,鲜榨西瓜汁确实是288元一扎。
工作人员说,你去别的酒店问,所有的西瓜汁都是两百多块钱,不信你去问。
而后,工作人员拿出西瓜汁的玻璃扎,大概有一升的容量。
工作人员表示,鲜榨西瓜汁不会兑一点水,一个大的西瓜可能榨个两扎或者是一扎半,具体要看西瓜大小。
对于西瓜汁贵的问题,对方回答说,正常点个奶茶还要三十块呢,在这可能会贵一点。
另外,汪先生在点菜品时,服务员肯定拿着菜单的,他不可能看不到,不然他怎么加菜呢?
但汪先生表示,应该是小孩跟服务员直接说的,他确定自己没看到价格,再说,自己三千多块的菜都点了,会因为这点西瓜汁计较吗?
饭店工作人员表示,服务员一定会确认价格的,不可能没有告知。
汪先生一口咬定,就是没告知。
可饭店表示,五一人客人多,从外部临时请的服务员,一时找不到。
那么,汪先生认为饭店未明确告知西瓜汁价格,他可以主张退款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首先,饭店需要证明已通过菜单、口头提示等方式明确告知汪先生西瓜汁的价格。
如果,服务员没有主动告知,则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
饭店以服务员是临时请的为由,推卸责任不成立,不管是正式员工还是临时工,饭店作为经营者都需要对员工行为承担责任。
汪先生说是小孩直接点单,如果服务员没有向成年人确认价格,饭店未尽到充分告知义务。
因此,汪先生可以要求饭店退还西瓜汁费用576元。
不过,汪先生表示,西瓜汁已经喝掉了,那么,希望饭店给出一个合理的方案,既然西瓜汁喝完了,也不可能让饭店全款退单,只希望按照正常市场价合理收取。
最终,饭店愿意给汪先生退一扎西瓜汁的钱,也就是288元。
汪先生表示可以接受。
有人说,五星饭店就是去消费的,288这个价格一点不贵,毕竟要看是什么地方。
不过,有人反对,288一升的西瓜汁这个价格放在大城市都不正常,就是贵了。
那么,饭店定价288一扎西瓜汁,消费者能否主要价格欺诈?
《价格法》第14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
如果说,同地区其他五星级酒店西瓜汁均价为100-150元/扎,而该饭店定价288元的且未显著标明“高端定位”,则可能被认定不合理高价。
饭店以鲜榨不兑水所以成本高为由,但是需要提供证据,比如西瓜采购价,损耗等,如果成本和售价差距悬殊太大,可能构成显失公平。
那么,你觉得288元一扎西瓜汁贵不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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