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照日报报道,一男子与女友准备结婚了。可在婚礼前夕,女友的母亲觉得不能就这么轻易的把女儿嫁给男子,于是提出要求男子在迎亲当天再加6万元的上车礼,否则男子就别想娶媳妇了。男子当时十分爽快地答应了,但结婚当天却没有出现,女友的家人齐聚,一直等了几个小时,打电话也联系不上男子。最后男子接了电话,称正带着父母在外旅游。女友的家人立即让男子回来,而且称不要那6万元上车礼了,可男子却拒绝了,他称自己还年轻,不那么急着结婚了。事后,男子的女友在网上哭诉,自称遇到了不负责任的男人。
男子小陈与未婚妻小林经过多年的恋爱长跑,原本可以结成良缘,终成眷属。而且两家已经商量好了结婚时给16.8万元的彩礼,婚庆公司和酒店都已经订好。
谁知婚期将近,小林的母亲却有了诸多想法,她觉得自己含辛茹苦把女儿养大,16.8万元就嫁出去了,实在太便宜小陈。
因此,小林的母亲就打电话给小陈,表示婚礼当天让小陈来接亲时,多带6万元当做“上车礼”。末了,准丈母娘还来半开玩笑地威胁了一句:“记住哦!没有6万元,我是不会让我女儿上车的!”
当时小陈在电话里只是短暂的愣了一下,然后就笑着答应了,这也让小林的母亲松了一口气。
然而在婚礼当天,小林从清晨等到正午,一直见不到小陈的迎亲队伍。期间,小林打了多个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最终电话打通了,但小陈却表示带着自家父母去海南旅游了。
小林崩溃地指责小陈:“这玩笑能开吗?我家亲友都到场了,你这样做,我们家面子都没了!”
但小陈并没有生气,只是玩味地告诉小林:“这怎么能是我开玩笑?这不是你们先开玩笑的吗?如果我今天去接亲,你不上车,丢面子的就是我了!”
这话一出,小林立即意识到是那6万元上车礼的缘故,于是向小陈哭诉:“我妈妈只是想测试你的诚意,并从没想过真要这笔钱。我们不要这个钱了,你明天回来结婚好不好?”
但此时小陈已经没了回头箭了,直言:“你不要这个钱,我也不会结婚了,我还年轻,不急着结婚,而且这6万元给父母旅游,那是超值的!”
双方谈崩后,小林愤怒的将此事发到网上,哭诉自己遇到了“不负责”的男人。
然而网友们却不同情她,不少网友称:“我们明白,不是钱的问题,你妈妈就是舍不得你出嫁。在家好好陪妈妈,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事。你要理解你妈妈的良苦用心,在家陪着妈妈是最幸福的事儿。”
还有网友直接支持了小陈:“男士及时止损,孝敬自己父母太棒了。”
但也有网友认为:“虽然此事是女方不对,但男方也不能如此放人家鸽子,毕竟是你答应了要接亲的,如果不接受那就不要承诺接亲。”
我们从网友们的评价来看,女方肯定是有过错的。
之前女方已经和男方达成了意见,约定了彩礼就16.8万元。可是在结婚前夕,女方突然变卦,要求增加6万元的上车礼。但这对于男方来说,6万元可能不是随意就能拿出的。
因此,女方的突然变卦行为不仅违背了诚信原则,更是对这场婚姻的亵渎。
《民法典》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由此可见,女方的行为肯定是有错的,也不能怪男方反悔。
那小陈能否向小林要回16.8万元的全部彩礼?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本事件中,从小林的态度来看,二人应该尚未领取结婚证。
既然如此,在没有任何其他意外情况下,小林应当返还16.8万元彩礼。
当然这是在彩礼提前支付的情况下,如果彩礼是在结婚当天给的,而小陈又没去迎娶小林,那16.8万元的彩礼就没有送出,后面自然不用再送了。
最后,婚姻不是儿戏,更不是敛财的筹码。小林如果真的爱小陈,她就不该去同意母亲向小陈索要6万元上车礼。因此,这完全是小林自作自受。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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