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8日,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
回购股份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若36个月内未能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予以注销。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均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9.87元/股(含本数),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月22日,聚飞光电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3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5%。此次回购最高成交价为5.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007,472.00元(不含交易费用),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此次回购,从时间、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段到交易价格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依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持续推进股份回购计划,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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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回购时间
2025年5月22日
回购股份数量
837,400股
占总股本比例
0.0595%
最高成交价
5.98元/股
最低成交价
5.96元/股
成交总金额
5,007,47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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