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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小区加装的电梯未按图纸施工?违约!

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关乎居民生活品质,尤其便利老年人出行。但若施工方未按图纸施工,业主如何维权?近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纠纷。

2024年,吴大爷代表小区1单元业主与某工程公司签订《加装电梯承包合同》,总价50万元,支付定金5万元。签订后,吴大爷支付了定金和10万元预付款。施工中,业主发现施工队未按图纸要求处理钢管柱积水,便浇筑混凝土,存在严重隐患。吴大爷书面要求整改,施工方坚称符合图纸要求。双方发生争执,导致工程停工。多次协商未果后,吴大爷以对方违约为由将其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退还预付款10万元。

南湖法院审理认为,工程公司未对施工与图纸不符处作出合理解释,或提供安全证明,且拒绝复工,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构成根本违约,支持解除合同。

依合同约定,施工方违约须双倍返还定金,故10万元双倍定金应予返还。经核算,已完成工程量(基坑施工等)价值7万元,扣除后施工方需退还预付款余额3万元。

最终法院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工程公司退还3万元工程款并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双方服判息诉。

法官提醒,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涉及多环节协调,施工方必须严格按图纸作业。业主履行监督职责时,施工方应积极沟通、及时整改,否则可能承担违约风险及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