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这十年”看民政丨厚植民生福祉夯实为民根基

无限鹤壁 2022-10-12 13:40:51

10月11日下午,在“鹤壁这十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专场上,鹤壁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印作主题发布。

这十年,全市民政系统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三个聚焦”的重要批示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持提标扩面、提质增效、改革创新、协同共治、强基固本工作主题,不断强化主责主业职责,不断强化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圆满完成了预定的目标和任务,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取得了显著成绩。

这十年,聚焦社会需求,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精准聚焦老年人身边“急难愁盼”,在顶层设计、制度建设、供给改革、质量提升等方面探索创新。十年来,养老服务实现跨越式发展,从全面实施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到加强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城市养老服务设施从无到有,农村幸福院稳步增加,逐步实现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已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累计整合各类资金3.2亿元,建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0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31个,5个县级特困供养服务机构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建成“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完成1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巩固家庭养老基础地位。2019年入选全国第四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市后,全力打造“1+7+N+M”智慧养老模式,智慧养老平台入网社会老人24.1万余人,录入高龄津贴老人信息3.1万余条,实现市、县、街、居四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全覆盖,实现对养老机构的24小时监管,为老年人提供“点单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全面落实养老惠民政策,实行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实现老龄津贴“掌上办”,累计发放高龄津贴资金1.37亿元,相关补贴政策惠及2.7万名高龄老人。

2022年来,鹤壁养老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提前半年完成养老“五个一”建设任务,在全省率先实现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覆盖,建设进度两次受到河南省养老联席会议办公室通报表扬,两次受到省民政厅通令嘉奖,李晖部长两次代表我市在全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推进会议上作经验介绍。“智慧添翼增动能,康养创新添活力”智慧养老改革试点经验作为河南省唯一入选全国优秀案例,我市入选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市,全省唯一。鹤壁市的养老工作得到楼阳生书记的高度评价。

这十年,不断完善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政策,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在全省率先规定支出型贫困家庭的救助办法,使社会救助更加人性化,延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享受低保待遇期限,我市率先在全省实行低保渐退制度,延长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享受低保待遇期限,助力其稳定脱贫;逐年提高保障标准,不断提升保障水平,十年来累计投入180094.5万元用于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救助,累计投入5980万元用于临时救助,全市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标准9次提标,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220元提高到不低于63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11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040元;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6552元。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紧急程序,有效提升救助时效;建立居民家庭经济收入核对长效机制,建立完善居民家庭经济收入核对信息平台,实现了部、省、市核对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实时核对,核对领域扩展到19个部门,极大提升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精准度。

这十年,创新基层治理格局,着力加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坚持以强基层、强基础、强基本为切入点,持续在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功夫,探索出一条适合城市社区治理的“六强六化”模式,被中央政法委确定为城市基层治理的“鹤壁模式”在全国推广。强化组织机制,推动治理工作体系化。把加强社会治理工作作为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和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立足全局、高位谋划、重点推进,联系相关党政部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清晰、措施有力、评估有标、奖惩到位。强化投入机制,推进社区建设规范化。把加强城市社区建设作为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的重点,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大对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的投入,充分利用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剥离企业办社会等政策,投入城市社区建设资金约6500万元,58个新建规范化社区验收完成,全市规范化社区达标率65%,走在全省前列。强化协调机制,推进共建共治协同化。借助百城建设提质、文明城市创建的城市发展机遇,明确政府推进社会治理的职能职责,全市17个党政部门各负其责,躬身下沉到社区,对接社区居民需求,形成了市、区、街道办、社区协同共治的管理格局。强化协商机制,推进矛盾化解制度化。明确了社区协商制度的主题、内容和形式,经过试点示范的持续检验完善,在城市社区科学发展和维护居民公共利益发挥了重大作用,目前,全市所有城市社区均建立了协商制度。特别是近三年来,我市城市社区治安环境持续改善、治安案件逐渐减少,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强化服务机制,推动社区服务多元化。以“一有七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全市城市社区全部建立了党群服务中心,内设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和居民需要办理的各种事项。同时针对老人、儿童、矛盾纠纷等设有7个服务中心,依托社工组织、志愿者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强化评估机制,推动考评机制科学化。通过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百城建设提质、平安城市建设等重要载体,积极推进双拥社区、健康社区、文明社区、幸福社区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把部门支持社区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考核目标。

这十年,持续优化民政专项工作,提升民政服务能力。

在规范化管理中提升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水平。十年来,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已累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3000余人次,实现了街头无流浪乞讨人员滞留,帮55名流浪乞讨人员寻找到亲人,赴外省市接送流浪乞讨人员381人次,连续9年举办6·19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管理工作美誉度、知晓度不断提升。在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中完善残疾人福利服务体系。全面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全程网办”,两项补贴分别惠及12326名困难残疾人和16634名重度残疾人,累计发放资金1.22亿元。大力加强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共申报农村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设施建设面积11.01万平方米,奖补资金1931万元。在保障合法权益中社会福利体系得到提升。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形成上下衔接贯通、部门协调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综合保护体系。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2012年的600元/人·月提高到2022年的1450元/人·月,增长了1.4倍,十年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2245.48万元。在五社联动中推动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我市社会工作持证人员由2012年的8人增加至2022年的319人;2019年起连续三年开展“鹤壁社工之星”遴选工作,累计遴选出45名“鹤壁社工之星”;实现市、县(区)、乡(街道)、村(社区)四级慈善工作全覆盖,率先在全省打造了“全民慈善”、“法治慈善”、“智能慈善”和“阳光慈善”的品牌,“全民慈善”已成为我市一张亮丽的名片,十年来在疫情、防汛和99公益日等活动中,共募集善款6.25亿元,善物411.56万件(折价1.88亿元),帮扶和救助困难群众130余万人次,彰显了鹤城的大爱情怀;福利彩票销售增长率连年位居全省前列,十年累计销售10.47亿元,争取福彩公益金2.57亿元,有力支持了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中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服务能力。十年来全市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819家,共登记社会组织1023家,其中市本级279家,县区744家,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47个,未达到建立党组织条件的均选派了党建工作联络员,实现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全覆盖。社会组织党组织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抗洪救灾、疫情防控、慈善救助等公益事业和服务,十年累计筹集捐赠款物2600余万元,开展服务1.42万余人次(不含慈善总会)。

回顾这十年,各项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步工作中,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将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坚持兜牢民生底线、关爱特殊群体、守护最美夕阳、见证幸福婚姻、创新社会治理,打造高质量的“鹤壁样板”,在续写高质量富美鹤城更加出彩中抒写鹤壁民政事业绚丽篇章,以民政领域工作新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媒体提问

鹤壁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文庆回答提升社会救助精准度的提问。

近年来,市民政局围绕社会救助“精准识别、精准认定、精准救助”下功夫,通过主动发现机制、加大核对力度、坚持长期公示等措施,破解社会救助对象识别不精准、认定困难的难题。

全面排查复核,动态管理到位。

为提升全市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精准识别救助对象,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县(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三级联动的低保特困对象复核复查工作,对低保、特困家庭全部入户走访。同时,聚焦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重点人群进行排查探访,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按照规定纳入低保、特困或临时救助保障范围。对家庭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不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稳步有序退出低保范围。通过开展全面排查走访和复核复查,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动态管理”。

提升核对能力,信息核查到位。

2013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并升级改造居民家庭经济收入核对信息平台,不断完善核对长效机制,实现了部、省、市核对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保障了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的核对业务协同有序开展,提高了核对效率。目前,核对领域已扩展到住房、车辆、户籍、企业法人、个体经营者、社会组织、殡葬、离退休人员、公积金等19个方面。对新申请社会救助对象,根据本人申请授权,全部进行信息核查;对已享受救助待遇人员,定期进行核对。有效破解了救助对象家庭收入状况认定难题,极大提升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精准度。

加强部门协同,监测预警到位。

依托救助管理系统,会同人社、医保、住建、残联、教育等部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了我市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机制,对低收入人口及时监测预警,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一旦符合救助条件,立即启动救助程序,及时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

加大宣传力度,政策宣讲到位。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将救助政策送到千家万户,将“人找政策”变“政策找人”:一是每年开展政策知晓度和满意度抽样调查,了解群众对民政政策的知晓度;二是根据政策调整,每年印发6万余册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册,全面宣传民政兜底保障政策,切实提高群众的政策知晓率;三是强化媒体宣传,在鹤壁日报、淇河晨报、市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传统媒介、新媒体平台上发布社会救助相关业务信息,同时加强与电视台政风行风热线等民生栏目的合作,向困难群众宣传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惠民政策;四是组织宣讲队深入到村(社区)宣讲政策,现场解答群众提出问题。

严格公示备案,监督管理到位。

坚持城乡低保长期公示制度,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登记制度和承诺制度,开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受理处置群众信访投诉举报事项,确保群众反映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努力打造公开透明阳光低保。

通过以上措施,有效提升了社会救助规范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推进社会救助“更贴民生、更接民意、更显民情、更暖民心”。

鹤壁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万太金介绍了我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总体情况

近年来,我市坚持立足鹤壁实际,创新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先后统筹福彩公益金、老旧小区改造等各类财政资金3.2亿元,制定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建设标准,配置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4.3万平方米。截至2022年上半年,全市共建成30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231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分别完成省定任务的120%、103%;5个县区已全部建成县级特困供养机构;完成1000户适老化改造任务;建成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入网老人24.1万,提前半年面完成“五个一”建设任务,在全省率先实现街道综合养老中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平方米,床位不低于50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初步构建起街道、社区、楼院、家庭相结合的四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

我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完成后,将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企业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打造具有鹤壁特色的运营模式。坚持“以大带小型”模式,以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带动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形成大中心带小中心,为辖区居民提供“机构+街道+社区+居家”四融合的链式养老服务。鼓励“社区养老+”模式,探索开展“社区养老+医疗卫生、物业服务、家政服务、智慧家居”等多种服务业态的融合发展模式,解决养老服务企业营利点单一、经营困难等问题。

养老设施建成后,按照“居住宜老、设施为老、活动便老、服务助老、和谐敬老”的工作思路,重点为辖区内需要服务的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失智、高龄、空巢、独居、生活困难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长短期托养服务,如生活照料就是为老年人提供托养、助餐、助浴、家政服务等一般性照料和护理等服务,健康保健服务就是提供健康教育、康复训练、心理卫生等服务,文体娱乐服务就是为老年人提供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及休闲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就是为老年人提供聊天谈心、心理疏导、协助交友等服务,代买代购服务就是为老年人提供老年用品及生活所需物品的代买代购服务等服务内容。

鹤壁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海波介绍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

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为了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机制。2016年,我市制定出台了《鹤壁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细则》,建立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残联配合、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细化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报、审批、发放工作流程,全面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制度,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标准均为60元/人/月。目前,我市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人数为28960人,其中困难残疾人12326人,重度残疾人16634人。“两项补贴”制度建立以来,累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2亿余元。

提高发放精度。建立了享受补贴人员与残疾人证、低保、特困、死亡等信息共享机制,加强部门工作协同,动态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享受人员,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管理工作,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尽退。加强政策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公众号以及政策宣传册等各种载体大力宣传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标准和申领程序等,方便补贴对象及时申领,推动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精准落实。

推进“全程网办”。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全程网办”,优化工作流程,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审核认定,确保及时处理在线申请。同时,根据残疾人的实际需求,继续保留业务属地及“跨省通办”申请窗口,推进残疾人“两项补贴”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无差别受理,使残疾人申领补贴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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