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所有个体户必须这样做!

合规小课堂 2025-04-11 10:07:55

个体工商户涉税风险

近年来,个体户的税收政策已悄然改变:核定征收逐步退出;查账征收成为主流方式等。

如果还在按“老办法”报税,轻则被税务局预警,重则面临补税+罚款。

那么,个体户有哪些涉税风险需要实现提前排除呢?跟随洁苑君一起来看下:

一、不设置账簿、不记账

《征管法》第二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且《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个体工商户建账提出了明确要求: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要记账;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需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

二、未按规定报税

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不缴纳社保

很多人认为个体户不需要缴纳社保,这种想法是错误的,交不交社保需要分情况:

1、没有雇员,可以不用依法缴纳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十三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有雇员,需依法缴纳社保

《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个体户不开设对公账户

个体户可以不开设对公账户,而由老板私人账户进行收付款项,但这样容易造成公私不分,有逃税的嫌疑。

五、个体户业主取得的工资薪金作税前扣除

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的规定:“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个体工商户的业主从个体工商户取得的收入为经营所得,如果取得名义上的工资薪金收入等综合所得,是不能税前扣除的,要并入最终的经营所得一并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增值税方面的涉税风险

增值税常见4大风险点:

销售收入不完整:如现金收入、未开票收入,视同销售未入账报税;

虚开发票:可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额优惠政策为其他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

发票开具不合规:开票不及时,开票信息与业务不符等;

进项税税额抵扣不合规:如收到发票信息与实际业务不符,将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项目进行了违规抵扣。

七、所得税方面的涉税风险

常见8大风险点:

收入不完整;

与其他不属于经营所得的收入混淆;

虚列成本费用,列支了不得扣除的支出;

在有综合所得的情况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仍然扣减费用6万元及其他扣除项目;

个人、家庭费用与经营费用未能分别核算;

扣除业主本人工资;

长期零申报、不申报、或不按规定记账;

以其他形式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未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八、印花税等涉税风险

很多个体户认为自己不用缴纳房产税、印花税等小税种,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只要发生涉税业务,就要缴纳相关税费。

九、个体户账务处理

对账务处理不重视,随意入账所产生的风险。即便是核定征收的个体户也应该建账,有发生业务,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十、不按规定报税工商年检

无论是个体户还是企业,都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

2025年所有个体户必须这样做!

一、了解核定征收转查账征收,到底有啥区别?

以前个体户多用核定征收,税低、操作简单,比如月入10万以下免增值税,个税按0.5%-1.5%交。但2023年起,税务局逐步要求个体户改为查账征收,必须规范记账、保留发票!

核心变化对比:

1、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季度≤30万)仍免税,但开专票要交税。

2、个税:核定征收税率低,查账征收按5%-35%阶梯交税,但年收入200万以内部分减半优惠。

3、发票要求:过去用收据、白条也能入账,现在必须凭发票,否则可能被系统预警。

记账不规范的,赶紧学习新规则!

二、严查下,个体户开票应注意以下细节

1、具有真实的注册地址和真实的经营场所

若是大部分个体户企业集中在税收洼地注册,就会成为稽查的重点区域。

利用税收洼地进行恶意的税收筹划是税务严查的重点!

2、成立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切记个体户不要仅仅为了开票而设立。

设立个体工商户,必须符合经营需求、更要符合集团战略发展的要求,将设立的每个经济实体融入到整个产业价值链中去,这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

3、具有证明业务发生的证据

比如一份咨询费的发票,是否有咨询专家的专业资质、人员专业能力及简介等证明资料;同时要关注咨询事项与本企业生产经营的直接相关性。

再次,企业要将咨询事项、签订的合同、完成项目计划、时间、人员安排,支付款项方式、成果体现方式(如方案、报告等资料)的存放地点和保管人,以及后续针对咨询事项的实施、调整、效果等情况资料,进行统一收集保管和存档。

4、有真实的资金流

不管是提供了服务还是销售了货物,是否收取了款项?是否公对公转账了?是否存在资金回流现象?

5、签订了证明业务真实的合同或者协议

不要简单地以为只要签订了合同的发票,就是没有问题的发票。合同仅仅是次要证据之一,签订合同时更多的关注内容细节、时间点、程序、流程、成果展现、所达目标等。

合同切记不要仅仅一页纸,一定要签订的真实全面。

6、对外销售有合理的定价

价格明显偏高或者偏低都带有人为转移利润的嫌疑。特别是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定价是否合理,因为这是税务机关检查时的重点关注事项。

价格的“度”,也就是合理性非常重要!一旦过了,不合理了,难以自圆其说!

三、收到税务预警怎么办?3个实用解决方法

最近不少小伙伴反映,切换查账征收后,系统提示“成本费用与发票不符”!

别慌,按这3步处理:

方法1:实际花了多少钱,就填多少钱

按真实支出填报,备注“据实申报”

关键点:以后尽量拿发票,别总用这招,次数多了容易被盯上。

方法2:解释历史遗留问题

填报说明写:“之前核定征收习惯用收据,现在已整改,后续会规范拿票。”

税务局态度:只要支出真实合理,一般不会深究。

方法3:实在搞不定?考虑升级或注销

升级为企业:适合长期经营的企业,税务更规范

注销重开:适合问题多的个体户,但得先清税,各地流程松紧不一

避坑口诀:该拿的发票别偷懒,收据白条尽量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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