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律师反对生猪集中屠宰,说明我国法治导向面临严重挑战!

易风云 2024-11-01 14:56:50

今天早上,看到了一个视频,也从侧面印证了我一直以来的观点。说实话,近些年以来,通过对各种社会现象的分析,以及对一些案例的思考。我深深感到我国当前的法治体系,尤其是在一些法律思想上,已经偏离了传统道德的方向。从一些具体的法律和法条来看,其中不乏有一些条款,不仅违背了道德的要求,也不符合中国的国情,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质疑和反感。比如今天早上这个视频,一个北京的执业律师、湖北某村挂职第一书记,就非常愤怒的表示:农村杀生猪集中屠审就是违反人性,也是不符合实际的。因为地处偏僻,一些农村人需要带着一头猪,走几个小时的山路,到定点屠宰中心宰杀以后,再花几个小时运回来。在这位律师兼第一书记来看,类似于这样的法律其实就是赤裸裸的“恶法”。

在我看来,法律是政府会同一些各行各业人民代表制定的,本质上应该反映全体人民的意志。而现实上却并非如此,几个坐在办公室里衣冠楚楚的专家教授,他们甚至从没有到基层走一走,甚至从来都不了解一些基层的实际生活,更不了解基层老百姓的难题,就凭着自己的想象和猜测制定了一些所谓的法律。而这样的法律一旦出现了初稿之后,同样是一群从没有到过基层的代表,根本都不了解基层生活的人来投票决定。因而,我们的社会上对一些法律法条的指导思想才会产生极大的争议,才会造成社会巨大的矛盾。而这种现象的形成,就是缺乏实际调查研究,不了解民情民意,不听取老百姓的呼声导致的。(至于人民代表的问题,我们放到下一篇文章里具体详细谈一下)

其实不仅仅是生猪集中屠宰的问题,事实上在当前的法律体系之中,存在众多类似于这样不合理的法条和规定。最为典型的就是互殴和正当防卫,从去年电影《第二十条》的热播,我们就能够从中看出许多的问题。从国家管理的层面上来看,两个人打架定为互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社会管理,也有利于建立和谐社会,但是在实际上更容易导致人们失去对法治的信仰,更容易让大家对法律产生质疑,而这个问题是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来说是致命的。因为互殴和正当防卫的错误思想,很容易产生几个问题:一是容易让国人失去血性;二是混淆了公平公正的标准;三是会打击善举,鼓励恶行。长久之后,必然会对社会形成反噬,而现在其实很多负面作用已经非常明显地体现出来了。

我们再看环保方面的相关问题,其实也存在巨大的问题。众所周知,环保理念是从西方国家传过来的,其实说白了就是一些西方国家为了围堵我国,遏制我国发展的一条毒计。因为早在一百多年前,西方国家已经进行了工业化的改造,而最初的工业化就是以牺牲地球大环境而得到的。然而时至今日,他们也一直在持的做这件事情,然而我国想要发展,就必须同样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但是在一些西方政客的忽悠之下,环保理念在我国深入人心,得到了广泛的支持。当然,环保理念是有一定的好处,这一点我们不否认。但是你发展的时候不谈环保,等我发展的时候,你就以环保为理由,来遏制我的发展,这合理么?再者说,其实环保理念在我国已经偏离了正常的方向,走向极端主义的思想了。

自从禁止农民焚烧秸秆以后,很明显给很多农民带来了巨大的伤害,造成土地板结、肥力下降、害虫滋生,农药和化肥泛滥,增加了农耕成本,加重了农民生产和生活的负担。然而这个建议竟然是由一个日本间谍提出来的,你敢信么?虽然已经查出这个事情几年了,但是这个规定仍然在持续进行,这难道不奇怪么?我始终搞不清,这个政策背后的推手是谁,不讲实际,不考虑国情,一直延续的这个政策真的合理么?再比如农村养鸡养鸭养牛养猪等等各种规定和限制,都说是容易造成污染,难道我们不知道这些所谓的“污染”其实都是肥料,有利于恢复生态环境么?如果真的担心会出现检验检疫的问题,那一些检验检疫部门为什么不下乡来定时检验呢?不是说好了为人民服务的么?再者说,我前面的文章多次讲过,真正的污染责任根本不在农村,更不在农民,至于是谁,大家都清楚。

就目前来看,全国各地侵害老百姓利益的事情并不少见,最为典型的就是把原本属于人民群众的道路交给某些资本公司,划一道线就可以收费,而农民在自己的土地上划一道线收费就属于违法;富人包养情人,二奶不违法,穷人嫖娼解决生理需求就违法,这难道不是双标么?这样的法律合理么?汽车摩托车速度高达100甚至将近300公里每小时都不限速,电动车不到50公里每小时却要限速,为什么?难道有人会觉得他们有个驾驶证就安全么?看看每年发生的交通事故,是汽车更多,还是电动车更多?加油站、天然气、电力和水务通过更改计量器,盗窃了老百姓大量的财富,最多就是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000元;而老百姓如果盗窃了上述这些公司的财富,那就不仅仅是没收和罚款2000元的问题了,最严重的可能会被判处死刑,这难道就是我们的法律么?

当然,事实上并不仅限于以上这些例子,其实很多事情不方便深入来讲。但是有一个问题我们需要清楚,那就是我国当前的法律导向已经出现了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如何能够根据我国的国情实际,如何能够符合我国的传统道德文化,如何能够制定出一些真正有利于社会发展,有利于人民安居乐业,有利于增强我国国际竞争力的法律,这才是正道。就像英国前首相所说的那样,我们不能以牺牲本国人民的利益为地球买单。同样,在我看来,我们决不能以牺牲老百姓的利益来建立所谓的法治体系。如果我们的法治体系严重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那这样的法治观念和法治思想就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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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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