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少女怀孕18周,在学校组织体检时被发现,离谱的是强奸犯已经年近八十。
在一所初中学校进行体检时,一个同学好奇小雯(化名)的肚子异常的大,立即向老师报告。随后老师给小雯的母亲打了电话,小雯的妈妈陈薇(化名)没来得及换一身衣服,就穿着满身泥泞的衣服从田里赶到了学校。将小雯带到公安县人民医院进行全身检查,结果显示小雯已怀孕18周。
面对这样的事实,陈薇和小雯都感到十分震惊和无助。在母亲与医生的引导与追问下,小雯终于向医生坦白了自己遭受性侵的经历,原来是暑假期间,一个名叫刘年(化名)的男子强行闯入了她家中并对她实施了性侵。那天她在家中看着电视,妈妈下地干活,弟弟出门玩耍,刘年就这样大摇大摆的来到家里,将她按在床上,脱下来裤子,并且依旧发生过很多次。
陈薇表示惊讶,“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她介绍说,犯罪嫌疑人刘年今年已80岁,性格孤僻不与人来往,与小雯家离得不到百米远,而他的儿子刘林则在公安县卫生局工作。
当天,陈薇带着小雯找到了刘年的儿子刘林,希望对方能给个说法,得知情况之后,刘林将陈薇拉到了办公楼外,只是先记下了她的电话号码,承诺一定会给她们一个交代。
第二天,刘林给陈薇打来电话,说要陈薇到县城里找他,双方谈一下如何私聊。见面之后,刘林表示愿意拿出两万元私了,并且这两万还要分成四年给清,每年给5000元。而且还要求小雯必须马上将孩子打掉,但对于小雯的引产手术费用以及后期的医药费,刘林表示自己不会负责,让陈薇自己掏钱。被车撞一下蹭破点皮也不止这一点钱,陈薇又不傻当然选择了拒绝。
又过了一天,刘林再次提出了私了,好像是想到了他自以为更好的方法,只要陈薇答应让小雯引产,日后他可以让小雯转学读卫校,等毕业后为她安排工作,进入体制之内端铁饭碗。
但此时的陈薇已经看清了刘林的为人,决心为女儿讨回公道,当场拒绝了他的提议。然而陈薇和老公都是村中老实巴交的农民,不是农忙丈夫就会出门打工,常年不在家中。而他们的“对手”怎么说也是卫生局的一个小领导。
陈薇带着小雯刚刚回到家中,就急匆匆的找到村支书想让他帮忙调节此事,想让村支书帮她主持公道,一开始还挺不错,村支书义愤填膺说要让凶手被严惩。
而后得知了这个强奸犯是七十多岁的刘年,在与刘林见过面之后,他来到陈薇家中,开始劝小雯引产,什么从未来考虑,从孩子的名声考虑,就是没想过什么叫“天理”,小雯受到的伤害该如何弥补。
又过了两天,没人可以为她们一家除持公道,陈薇再也没有了办法。看着小雯越来越大的肚子,带着她来到了公安县公安局报警,向接待的民警反映了这件事情,接待的民警当即将两人带到了当地的派出所,然而她们前脚赶到,刘林带着父亲刘年也出现在派出所中。
刘年当场承认了与小雯发生过多次的性行为,但是根据刘年交代的时间和怀孕的周期推算,他表示这不一定是他的孩子,不是他让小雯怀孕的。
这属于暗戳戳的说小雯不检点,和别人也有过性行为,陈薇当即大怒,要做亲子鉴定。而这也正中了刘年一家的下怀,他们要求立即给小雯引产,然后使用胎儿抽血的样本完成亲子鉴定。
只是来到医院之后,医生告诉他们,一般妊娠12周以后,需要人工诱发子宫收缩而结束妊娠,也就是引产,此时的小雯怀孕了五个月,只能选择引产。但小雯的身体未完全发育成熟,中期引产手术存在一定风险。手术时需要充分扩张子宫颈,同时子宫壁充血变软,手术过程中容易损伤子宫壁,增加了术后并发症的风险,如子宫破裂、产后大出血等。因此,进行中期引产手术必须谨慎,医生需要全面评估小雯的身体状况,采用科学合理的医疗手段,最大程度地降低手术风险,那就是前往更大更好的医院进行引产手术。
但对此刘林并不关心,他只是询问自己的父亲已经八十岁了,是否还有生育能力。医生的回答是视个人的身体状况而定。(从村民口中了解,刘年还能下地干活)
由于完成亲子鉴定才能确认是否是刘年对小雯实施了强奸,加上医院的建议,陈薇当即表示要带这孩子前往武汉做引产手术与亲子鉴定,但刘年一家并不愿意支付这笔费用,就这样双方一直没有协商好,所以此事被搁浅了下来。
天气渐渐转冷,小雯穿着厚厚的棉袄,但肚子仍然明显凸起。据她母亲陈薇介绍,小雯最近情绪不佳,话也少了许多。陈薇哭着告诉记者,她丈夫一直在外打工,而且由于有病身体欠佳,家庭生活一直依靠低保支持。她现在最担心的是女儿的身体,因为小雯还很年轻,“肚子越来越大,对她而言是一种无形的压力。”说完,陈薇悄悄擦去了泪水。
最终由于孩子生下来实在不好处理,陈薇借边了亲朋与赶回来的丈夫带着女儿来到了武汉,亲子鉴定写的明明白白,刘年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到这里这个案件是否是强奸已经没有必要讨论,依据法律规定,当时的小雯不满十四周岁,只要发生了性关系就算作强奸,根据犯罪情节一般会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法律还有对于老年人的规定,对于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分析老年人的犯罪动机,目的,情节,后果以及悔罪表现,最后酌情从宽处理,刘年被判处执行监视居住。
儿童犯罪,未成年保护法到像是保护了他们,而不是受害者。老年人竟也有这个特权,是害怕他们死在监狱,或者瘫在监狱还要照顾吗?
这个特权若起初是因为不知者无罪,那么老年人历经一生,还有什么不明白?而无知,不成熟,不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未成年恶魔们,如今的社会信息爆炸,早已经成熟极早,罪犯永远是罪犯,没有另有隐情,那就是脑子一热。
八十多了,难道真是还喘着气都好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