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饭店点了11条河豚鱼,拼死吃了一条,10条打包回家,他又来点了10条河豚鱼回家。谁知,男子举报饭店向店家索赔7518元货款,10倍索赔赔偿,法院能否支持?“你们饭店的胆子也太大了,你们违反售卖禁止售卖的河鲀鱼,这不是拿顾客的生命安全开玩笑吗?你们要退给我本钱,并赔偿7518元给我!""原来就是你买了21条河鲀鱼,向市场监管局举报的,你要赔偿?你就去找法院要吧!"这是本案故事的主人公马先生,在向饭店索赔时碰了壁。原来,马先生是个爱学习的人,一直听说河鲀鱼味道鲜美,是菜中精品。于是就在网上查了一下,终于知道河鲀鱼应该由相应资质的企业加工处理后,才能在饭店销售食用,否则就会有中毒的风险。这天,他听说某个饭店菊黄河鲀鱼,现吃现宰味道鲜美,于是,他就和朋友一起带着疑问来到了这家饭店。哇,这道菊黄河鲀鱼的菜品358元一条,厉害了,马先生询问服务员:“这河鲀鱼,真的是你们自己现杀现卖的吗?”谁知,服务员说:“我们所有的河鲀鱼都是养在自己的鱼缸里,百分百是现吃现宰,要的就是新鲜,这个你放心好了。”马先生心想这不是违法了吗?好的,幸好自己刚才已经录了音。于是,他心怀鬼胎地点了11条河鲀鱼,将10条打包回家,1条就在饭店和朋友一起品尝。到了傍晚,马先生再次来到了饭店,称家人说河鲀鱼味道鲜美,再要10条招待晚上来吃饭的朋友,所以又打包10条河鲀鱼回去。结果,马先生没有将20条河鲀鱼拿回家,而是直接拨打了市场监管部门的举报电话,称饭店销售禁止销售经营的食品。经过工作人员现场执法调查核实,马先生举报情况属实,对饭店做出了罚款与限期责令整改的行政处罚决定。随后,马先生专门来到饭店,要求店家退还7518元货款,并给予10倍赔偿自己75180元。但是,店家认为马先生动机不良,知假买假,同一天里恶意分2次购买了21条河鲀鱼,违背常理,他这是敲诈,拒绝赔偿!马先生见店家态度坚决,于是一纸诉状将饭店告上了法庭。第一、原告马先生的主张依据理由。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本案中,原告马先生认为被告加工经营的菊花河鲀鱼,不属于国家有条件开放养殖经营的鲀鱼品种,被告饭店不能擅自加工售卖的。所以,原告马先生认为被告店家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做出赔偿。第二、原告马先生是否构成知假买假、恶意索赔的情节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案中,原告马先生即使知道被告饭店销售的菊花河鲀鱼属于禁止销售的食品,但是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其还是有权向店家索要赔偿的。但是,这里有一个满足十倍索赔的条件,就是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合符常理,所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购买者明知所购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在短时间内多次购买,并多次就同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起诉请求同一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支付惩罚性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依法支持其诉讼请求。所以,被告店家认为本店河鲀鱼的单价贵为358元,一般的家庭不可能在一天内两次购买21条,这就是原告马先生明显超出了正常消费行为,被告饭店无需赔偿。第三、法院对本案的裁决依据理由。经过庭审,法院认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认定饭店违反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饭店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原告马先生购买的21条“菊黄河鲀鱼支出的价款7518元,饭店应予退还。本案中,法院综合考虑原告马先生不止一次提出十倍索赔诉讼,对河鲀鱼的毒性认知及购买数量等因素,可以确定原告马先生明知所购买河鲀鱼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是他故意在同一天购买21条河鲀鱼,已经违背了一般人的生活消费需要。最后,综上法院判决被告饭店退还原告马先生7518元消费款,驳回原告马先生主张的10倍赔偿的诉求。这位消费者,真是拼死吃河鲀明,知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风险,还以身试毒,目的就是索要高额赔偿,这是在玩火!
北京男子饭店2次点21条河鲀鱼打包回家,举报店家违法售卖
凡夫情理法
2024-11-27 13: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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