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做好我市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学生欺凌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广大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维护校园平安稳定,现将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欺凌防治举报受理方式予以公布,请广大师生、家长、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监督,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一、监督举报电话、邮箱
二、接听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
三、举报受理单位应对举报材料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严禁举报人采取歪曲捏造事实、虚假举报等方式打击报复他人或学校,一经查实,将追究法律责任。
汕尾市教育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