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开始!天津又一区发布转学最新通知!

津门有家长 2024-07-20 07:02:33

蓟州区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预登记

为了解学生转学意向,提前摸清蓟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暑期转学情况,以便更好地调配教育资源,最大限度满足学生转学需求,现对蓟州区2024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进行预登记。

预登记时间

即日起至7月24日。

预登记方式

家长从“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预登记。

具体步骤如下: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转学→小学(初中)转学登记。

工作提示

1.区教育局将全面分析此次预登记情况和各学校学位资源情况,最大程度满足学生转学需求。

2.城区直属小学和初中的转学计划和具体转学政策将在预登记结束后制定,并第一时间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届时家长可向学校咨询。

3.若实际转学人数超出学校接收能力,各学校将依据《蓟州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城区直属小学、城区直属初中录取顺序”进行录取,超出接收能力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具体安排请关注我区正式转学方案。

4.正式转学方案将通过“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公布,请各位家长耐心等待。

2024蓟州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转学的相关政策说明

直属小学转学工作

1.不接收转学学生的学校和年级

(1)山倾城小学、第二小学不接收转学学生。

(2)第六小学的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和六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

(3)第三小学的一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和六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

(4)如有学生需转入上述直属小学上述年级,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第七小学就读。同时提醒家长注意,第七小学目前学位紧张,如果空余学位不能满足学生转入需求,将不予转入,学生需在原学籍校就读。

(5)如有学生需转入上述直属小学其他年级,当报名人数超出空余学位则按照《蓟州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城区直属小学、直属初中录取顺序》规定的录取顺序接收;如果有空余学位不能满足学生转入需求,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第七小学就读;同时提醒家长注意,第七小学目前学位紧张,如果空余学位不能满足学生转入需求,将不予转入,学生需在原学籍校就读。

(6)同乐小学的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五年级和六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

(7)公乐小学的五年级和六年级不接收转学学生;公乐小学在满足本片区学生学位需求的情况下,可接收同乐小学片区内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有转入需求的学生,当报名人数超出空余学位则按照《蓟州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城区直属小学、直属初中录取顺序》规定的录取顺序接收,超出此年级接收能力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第八小学或第九小学就读。

(8)同乐小学五年级、六年级转学学生和公乐小学五年级、六年级转学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第八小学或第九小学就读。

直属初中转学工作

1.不接收转学学生的学校和年级

(1)第四中学不接收转学学生。

(2)如有学生需转入第四中学,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第二中学或翠屏湖中学就读。

2.如有学生需转入实验中学、燕山中学、第二中学和翠屏湖中学,当报名人数超出空余学位则按照《蓟州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城区直属小学、直属初中录取顺序》规定的录取顺序接收,超出此年级接收能力的学生将不予转入,学生需在原学籍校就读。

特殊政策类学校

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山倾城小学、第四中学四所学校实行“小学六年一学位”“初中三年一学位”的招生政策,不接收有学校片区内户籍,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无自有住房的学生转入。

乡镇小学

乡镇小学、乡镇初中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

提醒

家长应提供真实有效手续办理入学,本次转学区教育局将会同公安和房管本部门对入学手续进行检查,如在办理转学过程中发现家长提供虚假手续,区教育局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城区直属小学、城区直属初中录取顺序

排序原则

1.先有房,后无房;先父母,后四老;先房屋产权证,后入住许可证;先人户一致,后人户分离。

2.同一类学生按照房屋产权证或入住许可证或户籍迁入的时间先后安排。

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一致;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一致;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九类:城区直属学校区片内有户籍无自有住房;说明

其他情况均排在第九类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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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门有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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