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并要求女方为其口交!女方咬掉男子性器官是正当防卫吗?

谭鹏聊娱乐 2022-03-23 17:15:05
男子强奸并要求女方为其口交!女方咬掉男子性器官是正当防卫吗?

“他要强奸我,逼迫我给他口交,我咬住他的性器官要求他离开,他骗我会离开,可我刚松开口,他就继续强奸了我!如果我将他的性器官咬掉,我是正当防卫吗?”

湖南长沙曾发生过一起重口味的强奸案件!92年出生的向某有一些变态的小爱好且反侦察能力极强,他多次偷窥、尾随单身女性,但从未被发现。

渐渐的,向某开始不满足于偷窥、尾随这样的小动作了。他在网上购买开锁工具及黑色头套,通过踩点、跟踪等方式确认独居女性的生活状态,伺机实施自己的强奸计划。

这天,向某溜门撬锁,进入被害人胡某的住所,随即对熟睡中的胡某实施强奸行为。在向某猛烈的攻势下,被害人胡某惊醒并大声呼救,无奈向某比胡某身强力壮,胡某无法挣脱。

实施强奸的过程中,向某将自己的性器官放进胡某的口中,要求胡某为自己口交。胡某觉得机会来了,一把咬住向某的性器官,要求向某离开。向某假意答应,但是当胡某稍稍松开口,向某便掐住胡某的脖子,然后继续残忍的强奸的胡某。

有网友感叹道,当时胡某咬住了向某的性器官,那时候直接咬掉就好了!这可以吗?

接下来,我们简单的分析一下,如果当时胡某直接咬掉向某的性器官,被害人胡某会构成故意伤害罪吗?或者说构成正当防卫,不承担任何刑事和民事的责任呢?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首先,向某是正在实施强奸行为的,其将性器官放入胡某口中,然后采用掐脖子等方式继续强奸,不得不说,这样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及胡某的人身安全!此时,胡某咬掉向某的性器官,阻止向某的强奸,我个人认为是属于正当防卫的!且根据上述《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胡某咬掉向某性器官,造成向某伤亡,胡某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

因为性别的差异,男女在体力上有很大的差距,所以女性面对暴力强奸时,应该学会避其锋芒,攻其致命且脆弱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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