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终身教授江平于2023年12月19日在北京中日友好医院逝世,享年94岁。江平是中国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被誉为法学界的“良心”、中国政法大学“永远的校长”。
第一财经《意见领袖》节目曾在十年前(2013年)专访江平教授。今天我们选择回顾这期访谈,以表敬意。江平:我想新闻是追求真理、真实,我想学法律也有一个真实、真理,也有个正义。我后来的人生奉行的一个原则就是,说真话,不要怕任何威胁。你说的只要是真话,我想最终会得到老百姓的同情或支持,是不是?如果一个人老是跟着风向走,我想他最后只会受到人民的唾弃。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句话,只向真理低头,就是这个意思。(旁白:各位好,这里是首席评论,他曾经是一个为救国理想和言论自由而牺牲了一条腿的热血青年,他也是一个在陋室中为孩子织毛衣的父亲。他还是一名诲人不倦的法学导师,一位法治精神的诠释者和布道者,他更是一个为了中国法治建设奔走呼号的人,他就是法学泰斗江平,一位自言“我所能做的就是呐喊心怀法治天下,从来都只向真理低头”的耄耋老人。)主持人:您曾经说过您只向真理低头,但是什么是真理?江平:我所说的这句话有时代背景,我并不是抽象地说只向真理低头,我也更没有任何意思说我代表真理。我想任何一个事件,它的是非真理自有历史来评断,这是很重要的。能够对历史事件作出正确的评价,这是我很相信的一件事件。主持人:您一直在呼吁法治天下,那么您理想当中的法治天下的状态是什么样的?江平:法治状态下就是确实法律是至高无上的,而且严格按照法律来履行。而且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是法治的理念不能被淹没。我想法治的理念就是民主、自由、平等、人权,这些问题应该是法治很重要的精神。我觉得我们只有真正的依法来办事,而不是人治,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把人治变为法治,这是我们追求的目标。(旁白:2009年12月28号,江平80周岁生日,一向乐观的他将活到90岁设定为下一个目标。)江平:我是1948年参加工作的,1948年我考进了燕京大学的新闻系,后来1951年到苏联留学,所以我本身是受过了美国教育和苏联的教育,更了解这两种教育制度的优劣。但是我在回国以后没多久就被打成右派,有22年陷入“地狱”。(旁白:他说,虽然年轻时失去了22年光阴,如果60岁退休的话,我再干22年就可以补回我失去的光阴。我还有两年就全部补回来了。时至今日,失去的22年早已补上。然而在追求公平法治的路上,江平却并没有停步。)主持人:您很早就主持中国民法典的制定工作,但是很遗憾一直未能出台。您觉得中国什么时候才能够真正出现一部充分体现法治精神的民法典呢?江平:我觉得现在社会上有一个误解,好像民法典搁下来了,这个是不对的。因为民法典当初颁布的时候就是九部五章,或者九编,已经通过的有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我们后来成立了民事立法研究组,决定还是按照原来所期望的那样分编来制定。第一个制定了合同法,通过了,1999年通过。第二个是物权法,第三个是侵权责任法,第四个是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这四章都解决了。这四章再加上原来的三章,那就等于说七章已经有了。主持人:还有两编。江平:只剩两编了,这两编里面第一个就是人格权法,人格权法现在有点争论,有些人主张要搞一个人格权法,有的人不太主张,所以现在稍微搁置了一下子。还有一个就是民法总则,民法总则跟民法通则不太一样,民法通则是整个民法的缩写,民法总则是整个民法的一编了,现在看起来这部分也没有完成。我觉得中国的民法典是在进行,但是最近两三年步伐放慢了。主持人:您个人对于人格权法的态度是什么样的呢?江平:我赞成有,因为世界各国的趋势是人格权越来越重要。(旁白:一生坚持法治天下的老人也曾引发了很多争议。在2008年10月25号一个报告会的提问环节当中,提到他对于杨佳一案的态度,他说,我完全同意上海市高院二审判决的结果。随即有人抓起话筒喊道,你的观点我不同意,假如我手里现在有个鸡蛋,我一定会向你扔过去。在重庆钉子户事件当中,他认为吴苹一家拒绝拆迁的理由不涉及公共利益,因此不能成立,也遭到了洪水般的网络围攻和谩骂。在许霆的案子上,他更是有过所谓不顺应民意的表态。那么在这个老人心中,法治与所谓民意表达的天平又应该如何平衡?)主持人:您这几年对于一些重要的案件都在奔走呼吁,也在表达自己的观点。比方说像吴英案,您当时就说从最高法院认定的事实看,吴英本身的罪行比较严重,应该判刑,但是不至于死刑。您作为中国最著名的法学家,最著名的法学教育家,您觉得您依然在这样的案件当中表态是否妥当?您担心不担心别人会说您受到了利益集团的操纵?江平:我觉得中国总的来说还是刑法太严,不排除我们现在对于医疗、食品这一些从重、从严、从快的一些处罚。总的来说中国的刑法在世界各国还是偏严的,死刑也太多,是吧。很多国家都取消了死刑,我们现在还不但不能够取消死刑,有时候还在扩大,是吧?那么吴英这个案子原来就是从这儿来考虑的,吴英在非法集资罪方面是有罪的,但是罪不该死。我想这个问题最后从法院系统也把他的死刑给改判了,是吧?我想从这一点来说符合老百姓的(想法)。主持人:您参与制定了中国很多法律的修改和起草等等,包括像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和行政诉讼法等等。现在您怎么看中国整个的立法质量?江平:中国的立法总的来说我认为是进步的,每一次的立法都是前进了。主持人:您会不会觉得我国现行的一些法律,它的修订其实是已经落后了。江平:许多法律都落后了,比如说行政诉讼法就面临着修改,当初规定行政诉讼法在20年前应该说是一个进步,很大的进步,没有民告官,现在有了民告官,这是很大的进步。但是到今天来看,只能告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而不能告政府的抽象行政行为,或者说政府所制定的一些规范性的文件,那这就落后了,是不是?所以,这就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本来是进步的,过了一定的时候已经显得落后了。主持人:您在上个世纪80年代的时候就主持起草了一部行政诉讼法,但是非常遗憾的是这个宪法一直不可诉。那你觉得本身这是遗憾的部分吗?江平:我觉得保护私人财产应该从三个方面来看,一个是防止私人财产受另外一个私人的侵犯。这个问题从法律来说有民事诉讼法,只要有一个法官,有个法院,能够很公平的解决就没有问题。第二个就是私人财产受到公权力的侵犯。这个问题我们在20年前就有了行政诉讼法了,有了行政诉讼法以后,就可以对行政权利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有了保护的措施,但是光有这两点不够,如果公民的财产受到宪法保障的权利遭到了侵犯,怎么办?这个问题还是一个空白。主持人:有了法律其实不代表有了法治。江平:但是这个问题到现在还没有解决得很好。也就是说我们既没有宪法法院,也没有一个宪法委员会来决定违宪的问题。现在监督法出来了以后,只给了全国人大一种权利,下面有个机构来审查违宪的问题,如果确实违宪提交到全国人大来表决,我想这个问题到现在还没有一例,也就是说这个办法并不是最好的解决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的渠道。主持人:您心中的中国梦是什么呢。江平:我心目中的中国梦当然就是中国法治的完善。法治的健全、法治天下,就应该是自己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