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积极谋划储备出总投资为300余亿元的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将全力支持和推动在建、拟建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建设,持续推动降低煤电碳排放水平,为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提供有力支撑。
按项目类型看,生物质掺烧项目12个、绿氨掺烧项目6个、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项目12个,项目主要集中在鄂尔多斯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呼和浩特市、通辽市、赤峰市等地区。
计划将30个全区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列入“优先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名单。正在改造项目和谋划储备项目总投资分别达61.87亿元、335.86亿元。

11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谋划储备我区煤电低碳化改造项目的通知》明确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给予五方面的优先支持政策。
一是优先安排超长期特别国债,择优纳入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二是探索建立由政府、企业、用户三方共担的分摊机制,给予阶段性支持政策;三是对掺烧生物质/绿氨发电、加装CCUS设施部分电量予以单独计量;四是对优先支持碳减排效果突出的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接入电网;五是对项目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或零碳发电量予以优先上网。保障措施
优化电网运行调度。研究制定煤电低碳化改造建设项目碳减排量核算方法。推动对掺烧生物质/绿氨发电、加装碳捕集利用与封存设施部分电量予以单独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