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也强调地方自治的重要性,“抑民权之有无,不徒在议院参政也,而尤在地方自治。地方自治之力强者,则其民权必盛,否则必衰”。清末贵州地方自治运动分为自治宣传与实际推行两个阶段,对应清廷上谕中的“自治预备”与“自治成立”两个时期。
自治预备阶段的主要任务乃是宣传和学习地方自治章程、自治原理、公民法制等政策,为自治成立作思想、人才的储备。清末各地士绅和民众自治思想、自治理念的淡薄是设置“自治预备”阶段的主要原因。民国《平坝县志》即指出:“清末维新预备立宪,潮流所播,自治先施,顾当时一般人心理不惟草野庶民,不识自治之旨趣,即拘墟士夫亦谈虎而变色,所以于施行自治之前当有一度引导式之鼓吹,或灌输自治常识,或掊养自治道德,或矫正自治谬解,或潜消自治阻力,荆棘既辟,坦荡方登。”
1907年11月,地方士绅主导的贵州自治学社成立,自治学社亦认为“国民地方自治之思想识解极薄弱、极幼稚,则地方自治之不能骤行”。因此需先传播自治原理、启迪大众思想及培养自治人才。自治学社的成立开启了贵州地方自治的预备阶段。自治学社以“助成立宪为宗旨”“以自治为现今救国之唯一目的”。在其纲领《自治学社组织章程》中明确指出:“本社名曰自治学社。凡个人自治,地方自治,国家自治(即保守国权不受外人干涉之意)之学理皆当次第研究之。
同人认定个人自治为单位,务期人人有道德智识,养成良善品性,造就完全人格,以赞助地方自治之实行,国家自治之希望。”自治学社的活动以研究“自治学理”为中心,倡导个人、地方、国家的自治,其实现路径为:“以个人自治说为起点,以地方自治说为延长线,以国家自治说为最终之面积。”自治学社成立后便积极开展自治学说的宣传和普及工作,逐渐取得较大影响,这从其会员规模的变化便可看出。
据其社刊《自治学社杂志》记载,《自治学社杂志》第一期登记时只有会员33人,第2期时98人,1908年10月经抚宪批准合法后,全省会员数快速增长,第3期时新增174人,至1910年10月,全省会员已达14.8万人,占当时全省人口的1.8%,约50余人里即有一名自治学社会员。随着自治学社规模的不断扩大、活动范围的扩展,地方自治的宣传颇具成效。如“安平自治学社成立后,社员除为广泛之鼓吹外,更遵照当时法令组织自治研究所从事具体的传习,由县城推及四乡,每所学员五六十人,全县毕业者约三百人以外,作为实行自治之基本人材”。
第二期会员中,兴义府“安南廪生王君元藩,前充达德教员(本社社员),热心公益,素有声誉。昨由兴义府绅士蒙同之、钟云楼君辈等特聘王君至兴郡助理学务,渐有端绪,现已组织自治学社,切实研究自治学理,以为自治之预备”。黔西州“前由毛君仙樵组织自治会,已有影响,现由熊君日皓、龙君恒山、萧君学海、阳君干臣及张临轩、萧怒侯诸君在州城共设自治会,一面预备,一面举办”。
都匀府知府王仲瑜“筹办地方自治,特札本属公正绅士数人分任局务,附设自治会研究学理,阅报社开通民智,尤为知本之举。夙知都匀廪生张文林、叶家龙、何蔚霖三君(本社社员)肄习法政,品学兼优。本年暑假,张、叶两君回乡,王太守特札两君组织自治事宜,亟欲禀留在籍办公,至时再来省应毕业考试,两君求学心切,决意不愿中途稍止。乃修拟章程,呈王太守核准自治会局成立,仍来省入堂,约冬间毕业乃决定速回任事”。自治学社的活动广泛宣传了地方自治学理,在地方大造自治舆论氛围,不仅增强了地方自治思想的影响,而且还为贵州地方自治培养了人才。
二、贵州士绅与清末贵州地方自治的实践清宣统元年(1909)宣布地方自治后,贵州各地官府纷纷设立自治研究所,吸纳士绅进入其中学习自治学理,为自治培养人才,清末贵州地方自治的进程开始加速。如1909年遵义知府袁玉锡于府治桃源洞设自治研究所,遵义“五属各申送生员肄习,历三月而蒇事,五属申送生员名额原无定数,计共七十有六人。遵义县三十八人,正安州十二人,绥阳县十二人,桐梓县八人,仁怀县六人”。
贵州各地自治研究所的兴办为地方自治培养了人才,推动了地方自治的进程,1910年3月,贵州省自治筹备处成立,贵州自治运动进入实际推行阶段,随后省内各地亦纷纷成立自治机关推行地方自治。遵义县“宣统二年设自治研究所,既成,于三年城乡议事会均成立”。
正安州“宣统二年以自治研究所毕业生郑宗元周致祥筹办选举,九月城议事会成立,乡议事会,北三区韩惠宣等于宣统三年禀请开办”;桐梓县“宣统二年设自治研究所,三年城议事会成立”;绥阳县“宣统二年设自治研究所,三年城议事会成立”;仁怀县“宣统二年设自治筹办处,三年城乡议事会均成立”。
在自治研究所经历短期培训的士绅,出所后便成为地方自治的创办者。清朝末年,地方自治推行不久,相应的自治机构还未彻底建立,清朝的统治便骤然崩溃,地方自治成为昙花一现。平坝“县中成立之自治机关,清末为城议事会、董事会,完全成立。乡议事会、乡董仅东南数乡有,未普遍成立”。
绥阳议董会“议员中有侵蚀款项事被地方官申详逮捕惩治,议董会因而中止,时乡议董会亦有举行之议,未果,明年辛亥秋,革命军起于武昌,各省响应,宣统帝逊国终行新政之际,吾绥议董会仅昙花泡影一现而已”。桐梓县地方自治的实行状况也与绥阳县相似,宣统三年(1911),“府厅州县议事会尚未成立,武汉革命军起,各省响应,吾桐议董事会不过昙花一现而已。清末地方自治短暂的命运表明,清廷借地方自治笼络人心、维护统治的目的变为泡影。
三、贵州地方绅权的强化清末贵州地方自治虽然短暂,却显著增强了绅权。清末贵州士绅通过主持地方自治机关,进而广泛参与地方政治,绅权亦由“非正式权力”转变为“正式权力”。地方士绅虽倡言民权,但地方自治无论是从自治的动机、自治的宣传还是实施自治的主体皆反映了士绅阶层的利益。在贵州资产阶级尚处于襁褓的时代,贵州士绅便只得承担起历史使命,所谓的民权成为实质上的“绅权”。
自治学社是推动清末贵州地方自治思想传播的主要力量,对于地方自治的推行有着显著影响。从其社刊《自治学社杂志》登记的社员履历来看,自治学社第一期共33名会员,其中士绅23名,新式学堂学生9名,1人不详。第二期会员共98人,全部为士绅。第三期中,黔西州城分社的27名社员全为士绅,黔西平坝分社的34名社员里,士绅29人,非士绅5人。贵定县城社员14名,全部皆为士绅。
镇远府城会员19人,士绅18人,其它1人。可见自治学社主要是一个由地方士绅组成的政党组织。同时,自治思想的主要接受者亦为士绅群体,据《自治学社杂志》所载:“自本社成立以来,杂志发行各州县,老成之绅耆,练达之举、贡、生、监皆纷纷购阅杂志,愿为社员,不以自治主义为荒谬,诸人或年近古稀、或曾入仕路,皆在军、警、官吏、学生四项人之外。”从贵州地方自治的实施上看,贵州各城乡自治机构中的主体亦是“知名绅士”。
平坝县县议会共22人,其中士绅13人,新式学堂毕业生4人,未知7人。可见,士绅宣扬的“民权”由于时代的落差形成实质上的“绅权”,士绅成为地方自治的实际受益者。清廷在设计地方自治制度时注重厘清自治与官治的关系,强调两者的并行不悖,互相补充。但是中央集权的衰落使得清廷无法抑制快速崛起的地方势力,自治与官治“合则双美,离则双伤”的宣言也变得无力。
清廷深知士绅阶层在地方自治中的重要性,“其来自古惟选举自治之职员责在州县,而选举州县责在提督,官绅皆得其人,方能有实效而无弊”。但政局的发展打破了理想化的期待,地方自治培养出的地方权力不但没有达到巩固统治的效果,反而培养出难以控制的绅权,而强大的绅权很快便转化成王朝统治的掘墓人。
随着晚清时期西方政治思想的传播,西方议会制度也开始在华产生影响。最先受到议会民主思想影响的是传统知识精英——士绅阶层。士绅阶层作为社会的智识阶层,对于社会风向的感知尤为敏锐,在晚清西学东渐的过程中,士绅阶层逐渐认识到宪政民主的先进性,进而强烈鼓吹。
清末贵州士绅因为留学日本及兴办新式教育亦受到这种政治思潮的影响。日本是当时各种政治思想交汇之地,也是立宪派与革命派活动频繁的地区,康梁的君主立宪思想和孙中山的民主共和思想都有较大的市场,留学日本的贵州士绅不可避免地受到立宪及革命两种思想的影响,不过在两种政治理念中,对贵州留日士绅群体影响较大的还要数梁启超的君主立宪思想。
在外来政治思想的影响下,晚清贵州的新学社团开始转化为政党,实际运行中又因政治理念、实际利益的分歧而分化为不同的政治派别。在清末贵州的政治博弈中,贵州士绅阶层内逐渐产生了代表中下层士绅的贵州自治学社与代表上层士绅的贵州宪政预备会两大政党,贵州士绅两党的博弈形成了贵州历史上罕见的“两党之争”,对清末民初贵州政治局势与社会变迁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