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判》对法律人的灵魂拷问:办案的目的是结案,还是真相与正义

烟语法明 2025-02-04 13:32:40

电影《误判》在视频网站上线,这是继去年最高检察院参与制作《第二十条》之后,又推出的另一部热门院线电影,自然烟语君不能错过。看罢,果然引出的法律思考不少,值得一写。

影片除了甄子丹的警察与检控官来回切换能文能武、宝刀不老的精彩打斗之外,给人印象最深的就是,影片交待的,剧情来自真实案例;带给社会乃至法律人需要深刻思考的是,如何看待法律人的作用,及其代表的司法办案的真正目的。

虽然影片中的案例发生在香港,适用的是陪审团裁判案件的审案制度,但剧情中的律师指导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警察负责抓犯罪嫌疑人固定证据初步认定罪行、律政司检控官(内地是检察官公诉人)负责把关侦查活动甄别犯罪行为负责出庭指控、法官司法守门最后一关主持控辩双方庭审节奏最后判案定罪量刑,却是现代司法的通行流程。据此,这部影片中抛出的法律话题,也便具有了更为广泛讨论的司法基础和社会基础。

影片中,贫苦青年马家杰贪慕几千块钱的好处费,将家庭住址借给他人用于收取邮寄包裹,没想到,收到的居然是1000克的毒品,随即被早就发现并且跟踪包裹邮寄的警察现场来了个“人赃并获”。事实上,马家杰根本不知道邮寄的物品是毒品,何来的“贩运毒品”?

关押期间,马家杰的父亲及自己在律师的认罪就可以大幅减刑的“劝说”下认罪认罚,以为案情并不大,可没想到等到律政司起诉时才发现罪名是贩运毒品罪。马家杰通过关押同室人员了解到,对方贩运了800克还被判了八年,才认识到根本不是律师说的,只要认罪认罚就判不了几年,遂决定推翻之前的认罪认罚。案件分给了无所不能、能出庭能打架、还能挑战整个警检体制的主角甄子丹饰演的检控官霍子豪。他先是凭着基本办案经验就发现了,马家杰推翻认罪认罚不符合基本的社会常识,经过初步审查就发现了,马家杰其实是在律师欺骗和诱导下做出的认罪认罚。凭着“我相信法律,但更相信真相”的执着,不惜在法庭上背离检控官指控犯罪“职责”的为马家杰进行辩护,可最终还是没有改变司法的结果:马家杰因推翻认罪认罚被重判有期徒刑27年。

这一办案过程中,霍子豪的顶头上司、资深检控官杨铁立说出了很多司法人员都具有的心态和现实:律政司(检察院)的主要职责是将罪犯入罪,检控官(公诉人)在法庭上为被告人进行无罪、罪轻的开脱,这是失职是“放水”,是履行被告人辩护律师的角色,是不被允许的。此外,律政司起诉指控的案件被法院判决无罪,意味着律政司打输了官司,面子是一方面,也会有损司法形象的。霍子豪则认为,检控官的职责是要将有罪的人定罪,但还有另一个职责就是,“还无辜者清白”。办理此案的许法官则是当面对霍子豪开导,他办案有三个规矩,就是人证物证和陪审团的决定,有时候,即便是知道某个被告人是无辜的,但证据都指向其犯罪了,也是要判他的,这就是“人在江湖”。到此,一个错误的刑事冤案也便诞生了。造成的影响是,一个无辜的青年被判了27年,而真正的贩毒集团勾结了律师,仍在利用司法人员就案办案的漏洞,大肆的诱导无辜者为他们顶罪。身披主角光环的霍子豪,顶住了来自警察部门、律政司、法院的压力,不惧有钱有势勾结了律师的犯罪集团的死亡威胁,乃至社会人士包括之前冤案受害者的不信任,经过从案卷到法律一番文戏上的“加班加点”,以及几番生死搏斗的武戏之后,终于迎来了马家杰被法院改判无罪,贩毒集团、杀手、无良律师被判刑的大结局。

最后的法庭结案陈词中,办案一身伤的霍子豪讲到,法庭是讲证据的,但不一定能带来真相和公正,正是这样的漏洞和开脱,会被一些别有用心的坏人所利用,用无罪的人来填补漏洞。但作为一名司法人员应该知道,一个误判,就会摧毁一个家庭,身为司法者,不应该允许误判发生在自己身上,不应该发生在任何人身上,这才是律政司(检察官)应有的良心。根据报道,这部影片背后的真实案例是来自香港马家健案。真实案件中,2016年马家健因将家中地址借给“朋友”收快递,被卷入毒品案,后在律师团队误导下认罪,虽一度被陪审团裁定罪名成立,但在2021年高等法院上诉庭最终裁定其无罪。不好意思的是,本文大量的剧透了,但所引用的剧情,皆是很有现实的针对性。曾经有位律师出身的女检察官公开撰文指出,自己出庭指控的案件,“国家不允许自己输”,一度震惊了法律界。也有律师指出,女检察官的观点不过是很多司法人员的真实心里写照罢了。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里明文规定,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承担着惩治犯罪的司法职责同时,也承担着收集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的证据。但司法现实中,公检法办案人员乃至群体性往往存在着,人只要被侦查机关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就不能出现内部之间互相否定,绝不能出现无罪结果的指导思想,否则就意味着办案机关的无能乃至失职。

为此开脱的理由往往是上文中提到的,司法办案,只能按照证据说话,即便存在合理怀疑或是明知被告人(被告)存在冤屈,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毕竟,改判一个案件,宣判一个无罪案件,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办案人员利益,而能实现生效判决最终翻案的,只是小概率;其中真正实现错案追责的,更是少之又少。

法律是公正的裁判,司法是公正的天平,如何让法律上公正的规定落实到具体的案件裁判中,需要每个司法人员秉持着司法的良知,不能将事关他人人生、法律威信的办案,仅限于司法结果的输赢争夺,而应将案件办成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真相和公正检验的“自己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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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语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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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情怀,心怀大众,一个职业法律人的切身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