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业秘密百问百答之十九

陈军律师 2025-01-11 10:43:26

《企业商业秘密百问百答》是由天禾律所陈军律师团队精心编撰的成果,汇集了该团队律师在处理商业秘密相关的刑事和民事案件中的丰富经验。近年来,这份资料已通过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向全国近千家企业进行了广泛宣讲,并获得了积极的社会反响。

其核心目标是帮助企业加强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同时也为那些陷入商业秘密纠纷的当事人提供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指导。需要强调的是,本《企业商业秘密百问百答》所提供的内容仅代表律师的个人观点,并不代表天禾律所或律师对任何具体案件的承诺或保证。

企业商业秘密百问百答之十九:什么样的客户信息才构成商业秘密?

客户信息要构成商业秘密,必须满足几个关键要素。首先,这些信息必须是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即这些信息不是通过公开渠道可以轻松获取的,也不是该领域内人员普遍知悉的。其次,这些信息必须具有商业价值,能够为权利人带来某种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最后,权利人对这些信息必须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以确保其保密性。

具体来说,如果客户信息包含了独特的交易习惯、价格策略、折扣政策、个人偏好等深层次的信息,并且这些信息是企业通过长期积累、整理和分析得出的,那么这些信息就有可能构成商业秘密。然而,如果客户信息仅仅是公开可查的电话号码、地址等基本信息,或者这些信息可以通过正常的市场调查或其他合法手段轻易获得,那么这些信息就不太可能构成商业秘密。

法律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第三款 前款所称的客户信息,包括客户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以及交易习惯、意向、内容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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