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错付轻生司机首次发声:否认“拒不退款”,提出“套现”解释 司机王铭(化名)称实际车费为110元(非家属主张的100元),转账的1010元中包含郭富下车前兑换的900元现金,属于“套现”行为。 司机辩称未收到郭富的微信退款留言(记者实测留言功能正常),近期看到新闻后才尝试查找记录未果。 7月25日,司机通过法院“案沪通”系统留言,单方面向法院转账1000元,并称官司不存在输赢,事情处理了就行。 家属反驳现金不存在:郭富堂哥证实其“浑身上下一块钱现金都没有”,遗物清单(衣物、手机、农药瓶等)无现金痕迹。 家属质疑若套现属实,郭富为何多次留言索款、报警甚至轻生?司机回避沟通的行为(挂断家属电话、缺席庭审)与此说法矛盾。 支付记录证据:郭富支付后留言“我这边付多了,能不能退回来”,司机未回复;后续消费记录显示其赴苏州时仍使用电子支付,无现金支出。 7月16日案件开庭,司机未出庭,法院要求家属补充证据。 司机解释:根据短信留的电话多次联系未果,接电话的说你在开庭。本人书念的不多没啥文化,对智能手机又不太会操作。之前是接了一个电话以为是诈骗,一个年轻小姑娘说手机可以拒绝接电话,就帮我设置了,直到前两天一个朋友跟我说上海网上营运车的事情应该是我,才引起关注的。事情是3月份的事过了这么久,也不去说套现的问题了,钱也不是很多前两天也没联系上你,就直把1000元钱打到了你们法院那个专用帐号里面了,官司不存在输赢,家里出那么大的事,事情理了就行。后面结案的事情就麻烦法官了,就这钱还是请人帮我弄的,我也不会弄。再次感谢法官:谢谢了。 司机称因5月起收到“河南电话骚扰”,他人帮设陌生来电拦截,故未接到法院通知。 司机需提供“套现”证据(如行车记录仪录音),但自称记录仪已关闭;法律上需证明司机行为与自杀的直接关联(如辱骂、胁迫),目前仅“消极不退款”难追刑责。 司机称“未看到留言”被指牵强,记者实测留言功能正常;“套现说”缺乏佐证,家属质疑司机利用“死无对证”编造故事。 910元相当于郭家月收入1/3,是其打工启动资金; 警方仅提供车牌号,未主动调解;支付平台缺乏大额转账复核功能。 司机若及时退款,悲剧或可避免。 而他的沉默不仅推倒了郭富最后的求生希望,更暴露了社会对底层青年心理困境与小额纠纷救济机制的漠视。 法律或难严惩其过失,但良知的审判永不缺席。 法院将核查司机汇款真实性,并调取车辆GPS、支付流水等证据,以还原“套现”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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