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一男子在8月1日去超市花18.9元买了一袋面粉,准备做好吃的,却发现生产日期竟喷着“2025年8月21日”,瞬间放弃不敢下锅。男子找超市理论,店员说没小票难处理。次日,男子拎着面粉再去,店长对着阳光细看,坚称“看着像8其实是6,不能说像8就是8”,是同批次的“6月21日”产品,最终给换了袋新的。男子删了视频但心里不踏实,举报到了12345,厂家那边斩钉截铁:“电脑喷码20道关,绝不可能早产!”甚至暗示可能非正品。 据大风新闻8月3日报道,2025年8月1日傍晚,郑秋强(化名)像往常一样去某超市,准备采购些家常食材。 货架上一袋标注“特惠”的12.5kg装“鲁丰”特精小麦粉引起了他的注意,价格只要18.9元,相当实惠。 他利落地扫码付款,将这袋沉甸甸的面粉搬回了家。 回家后整理购物袋时,郑秋强无意间瞥了一眼包装袋侧面的生产日期喷码,这一瞥让他瞬间僵在原地,那串黑色的字符赫然显示着“20250821”! “老婆快来看!这面粉是‘8月21日’生产的?今天才8月1号啊!”郑秋强举着手机录下视频,镜头里喷码的“25”清晰可见,但第三个数字在反光下似“8”又似“6”,犹如一个神秘的时空密码。 夫妻俩面面相觑,这袋来自“未来”的面粉,顿时让人没了烹饪的兴致。 次日清晨,郑秋强带着手机视频直奔超市。货架上同款面粉已不见踪影,只留下孤零零的促销标签。 店员表示店长不在,且因郑秋强遗失了购物小票,处理起来“有困难”,交涉无果,郑秋强只能暂时折返。 当日下午,郑秋强提着那袋问题面粉再赴超市,这次店长亲自出面,他接过面粉袋,对着午后的阳光仔细端详那个引发争议的字符。 “你看这里,”王磊指着喷码对郑秋强解释,“这个数字上沿有个小缺口,明显是‘6’不是‘8’!是喷码有点模糊让人看岔了。” 他随即出示了库存里同一批次面粉,喷码均显示为“20250621”。 尽管心存疑虑,面对超市“同一批次”的解释和主动换货的提议,奔波两趟的郑秋强最终选择接受换货,超市方面也表达了歉意。 郑秋强删除了手机里的视频,但他心里并未完全踏实,走出超市后,他拨通了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行实名举报。 厂家坚称不可能有早产面粉这种情况,还介绍了流程。 对于郑秋强的遭遇,厂家推测可能是喷码模糊导致误认,或遇到了非正规渠道产品,建议消费者找市场监管局投诉最有效。 这起“面粉日期疑云”,虽以换货暂告段落,但食品安全无小事,如果真存在早产面粉的问题,放过这次调查的机会,以后想要抓到现行就更难了,必须借此机会彻底消除这种情况。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包括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生产日期等有关情况。 本案中,模糊的喷码无论实际是6或8,其客观上损害了郑秋强的知情权,超市对此负有责任。 而超市作为食品经营者,在采购食品时,有义务审查核验食品的资质和合格证明并建立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生产日期等内容。 《食品安全法》第53条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 超市的店长虽展示了同批次产品,但若能当场提供该批次的规范进货查验记录,其解释将更具说服力。 正如很多网友猜疑的,如果只是这一代有错误,或者说就是看错了,那么为什么超市要下架这一款面粉呢。 也就是说,现有情况仍不排除超市售卖的这这款面粉仍存在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第34条第十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若喷码模糊仅为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误导的“标签瑕疵”,郑秋强可要求更换,但若能证实确属“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问题食品”,生产日期明显会误导消费者,则郑秋强有权主张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足1000元的,可以主张1000元。 遗憾的是,涉事面粉被换走,关键物证消失,使得事实认定陷入困境。 接下来,郑秋强可以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调查结果后,再启动诉讼等方式维权。 对此,大家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