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被确诊癌症,她怕死后丈夫再娶,就用自尽逼丈夫把两套房过户给2个儿子。丈夫害怕儿子得到房产后,不给他养老,就留了一套100平的房子给自己住。可不料女子在去世前,又将房子以1000元卖给了儿子。结果女子死后,男子被儿子扫地出门,法院这么判了! 2009年北京的曹大姐被确诊患了胃癌,从那之后曹大姐就开始为儿子规划,她担心自己死后,丈夫在找其他人结婚,那么后妈要分她孩子的财产,她是肯定不能接受的。所以她多次和丈夫表示希望将财产现在都给孩子分了。 而吴大哥是个文化人,当时老大和媳妇正在闹离婚,吴大哥担心现在将房产给孩子,这就相当于拱手将资产分给老大媳妇家一半。并且都说久病床前无孝子,吴大哥也担心,等到妻子身死之后,现在将财产分了,以后两个儿子不给他养老。 可是曹大姐却听不进这些说法,她就是觉得吴大哥就是铁了心以后再找新媳妇。所以她叫来七大姑八大姨,并以自杀来威胁吴大哥签署过户协议。吴大哥拗不过妻子,就将名下的两个房产给了两个儿子。 就给自己剩下了一个100平的房子,供他居住。可是吴大哥忘了,这个100平的房子从买的时候,房产证上就是只有曹大姐自己的名字。 曹大姐临死之前,将这个房子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大儿子。等到曹大姐死后,大儿子直接带着媳妇和丈母娘一家住进了这个大房子中。 吴大哥也没有说什么,毕竟以后还要靠儿子养老,也没有拒绝。可是让吴大哥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大儿子居然趁着他外出的时候,直接将门锁换了,然后将他的东西都扔出来了。此时的吴大哥已经70多岁了,他生气的找到大儿子理论,这才知道这个房子也归儿子所有了。 无奈之下他联系了小户型的租客,表示了自己的难处,租客也好心的给吴大哥分了一个7平方的小屋子暂住。 无奈之下,吴大哥将儿子告上法庭,说这个过户自己根本不知晓,被卖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曹大姐没有资格独自处置,故申请买卖合同无效。 可儿子却表示,当时买卖的时候,父亲在场。并且他之所以对父亲这么绝情,是因为父亲在母亲去世不到半年,就找了新欢,还想给人家过户这个大房子,被他发现了。 而法院审理认为,吴大爷没有办法证明交易的时候并未在场,而儿子和曹大姐的买卖手续齐全,所以转卖有效,但作为儿子应该承担起赡养义务。 这个案件也让人唏嘘,不管是怎样的亲情,最终还是在金钱的诱惑下,闹得不可开交。父子的之间的矛盾,还是需要坐下来静静的说开,毕竟说再多,也有血液相通。 那么,你觉得这个法官的判法如何呢?欢迎在下方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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