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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民法典

临猗县司法局开展“法润郇阳典亮企业”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临猗县司法局开展“法润郇阳典亮企业”民法典宣传月活动

近日,临猗县司法局以临猗渔药特色镇为依托,组织普法讲师团深入临猗县临晋镇昌泰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法润郇阳典亮企业”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活动。景万亿律师结合多年司法实践,用风趣诙谐的语言和身边的案例,深入浅出...
怀柔法治游园会“玩”出普法新花样!民法典宣传月亮点纷呈

怀柔法治游园会“玩”出普法新花样!民法典宣传月亮点纷呈

据悉,“八五”普法以来,怀柔区持续在民法典宣传上不断“出新招”,在北京广播电视台推出全市首支民法典主题宣传歌曲《千金不换》,举办民法典广场舞大赛,“怀柔普法”微信公众号推出“AI主播带您学‘典’”普法栏目,首次...

送法进企助发展青岛市住建局开展“民法典进企业”活动

信网5月20日讯 为响应“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号召,近期,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赴市房产经营公司开展“民法典进企业”宣传活动,向市房产经营公司职工就民法典物权编中不动产相关法律问题以及民法典视角下的房产经营优化创新工作...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宜川分局组织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宜川分局组织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

2025年5月是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为进一步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5月15日,延安市生态环境局宜川分局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在县文化广场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宜川分局工作人员就《中华...
河南驻马店,男子中午回家,发现94岁老母亲不见了,男子一拍大腿拔腿就跑,果然在三

河南驻马店,男子中午回家,发现94岁老母亲不见了,男子一拍大腿拔腿就跑,果然在三

河南驻马店,男子中午回家,发现94岁老母亲不见了,男子一拍大腿拔腿就跑,果然在三嫂家找到了正在乘凉的老人。男子向老母亲埋怨:都不敢让人出门,就怕俺三嫂把你抢跑了!三嫂笑眯眯从屋里伸出头:各尽各的孝,谁抢回来谁尽孝!据大参考5月16日报道,四儿子李先生干完活,眼瞅着中午了他赶紧往家跑回家,在门口就开始喊:娘,中午咱吃啥饭?李先生没听到94岁的老母亲回答,立即一个房间一个房间查看,可是几个房间里都没人,老母亲不见了。李先生不禁埋怨:诶?这老婆儿呢?李先生为了印证心里的猜想,一路小跑往三嫂家去,结果刚到门口,就看到老母亲笑眯眯坐在门楼里摇着扇子。李先生向老母亲抱怨:娘,俺嫂子咋不吭气就把你拉回来了,也不给我说,就把你拉跑了。老母亲咧开只剩两颗牙的嘴,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李先生给母亲打完招呼,又往厨房里走去,一边走一遍埋怨:嫂子,你咋不吭气就把咱娘拉回来了?此时,李先生的三嫂才从屋里伸出头,一脸忍不住的笑意。据李先生说他的老母亲已经94岁高龄了,生了他们兄弟四个,母亲年纪大了,兄弟四个就商量每家轮着照顾母亲2个月。李先生家轮完两个月,按照顺序下一个就该三哥三嫂了。可是,李先生的几个哥哥和嫂子都是很孝顺的人,每次还没等到约定的时间,三嫂就经常偷偷提前把老母亲接走了。李先生的老母亲说,自己这辈子非常幸运,四个儿媳妇都很孝顺,她年纪大了,四个人轮换着伺候她,就跟她的亲闺女一样,四个人经常为了接自己去谁家争风吃醋。李先生的三嫂说,四弟家里活多比较忙,自己反正也没啥事,大家又不是外人,弟弟家里忙,自己早几天接过来有什么的。婆婆是个非常和蔼讲理的老人,自己妯娌几个有婆婆做榜样,自然得孝顺婆婆,虽然婆婆没有生他们四个,但是婆婆生了她们几个的丈夫,她们作为儿媳妇要替丈夫尽孝。儿媳妇说,先有好婆婆,再有好儿媳,婆婆对她们妯娌几个好,婆婆老了,她们自然也要对婆婆好。让人感动的是,老人在每个儿子家里只住两个月,四个儿子却都专门为老母亲收拾出来一个房间,四个儿子和儿媳妇还争相给老人装了空调和电暖扇,虽然可能一年都用不上一次,但是他们根本不心疼。儿媳妇说:别人装了我们肯定也不能落后,别人有我们也必须有,得让老婆儿住的舒服点。有人说,现在很多人家都斤斤计较,母不慈子不孝,家里鸡飞狗跳,李先生一大家子为所有家庭做了榜样。也有人说,母慈子才孝,李先生一家能这么和谐相处,是因为婆婆人好,所以感召来的也都是儿媳妇,而且她肯定对儿媳妇们好,一碗水端的平,所以才会一家人这么和睦。李先生一家的故事,给所有人树立了榜样。《民法典》规定,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在李先生的家庭中,四兄弟及其配偶之间展现出了这种和睦、互助的良好关系。兄弟四人商量每家轮流照顾母亲两个月,这是对赡养母亲责任的合理分担,体现了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的积极履行。这种约定不仅是道德上的自觉,更是符合法律对于家庭关系调整的要求,保障了老年人能够得到妥善的照顾。《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这里的子女,一般指的是具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子女,从法律条文的直接规定看,儿媳妇并非法定的赡养义务人。李先生的妻子以及三个嫂子,严格意义上来说,在法律上没有直接赡养婆婆的义务。但在婚姻关系中,基于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丈夫对父母有赡养义务,而妻子在婚姻共同生活中,协助丈夫履行赡养义务是一种合理且常见的行为,这种行为是对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尊老爱幼、孝敬老人”的传承和践行。李先生家的四个儿媳妇不仅是在协助丈夫尽孝,更是将婆婆视为自己的亲人,主动承担起照顾老人的责任。这从一个侧面说明,在良好的家庭关系中,道德与法律相互促进、相辅相成。良好的道德风尚促使家庭成员自觉履行高于法律要求的义务,而法律则为家庭关系的稳定和老年人权益的保障提供了最后的底线。
江苏镇江,一女子在40多岁时与丈夫离婚,但一个孩子都没要,3个孩子都留给了丈夫。

江苏镇江,一女子在40多岁时与丈夫离婚,但一个孩子都没要,3个孩子都留给了丈夫。

江苏镇江,一女子在40多岁时与丈夫离婚,但一个孩子都没要,3个孩子都留给了丈夫。20多年后,已经60多岁的女子突然特别渴望亲情,希望能找到3个孩子,于是女子向法院求助,并要求3个孩子承担赡养义务。可3个孩子得知后,却不同意赡养女子,认为是女子当初抛弃了他们3姐弟。据观象视频报道,李女士与丈夫结婚后生育了3个孩子,最大的孩子是姐姐。可谁能想到,原本幸福的一家5口人,却因为李女士与丈夫的感情破裂,而导致家庭支离破碎。李女士与丈夫离婚时,已经40多岁了,她自认为无力抚养孩子,所以一个孩子都没带走,而李女士这一走就是20多年。期间,李女士未曾与孩子们有过任何联系,这让孩子们对李女士十分记恨。然而20多年后,李女士的大女儿已经结婚生子,弟弟妹妹们也都成年了。此时李女士却因为年龄逐渐大了,她总想着儿女能陪伴在左右。为了实现这一愿望,李女士打算去寻找自己的3个孩子,可她多番打听却始终寻找不到。无奈之下,李女士就求助了法院,希望法院能帮她寻找3个孩子,同时让3个孩子履行赡养义务。本事件中,李女士在离婚时,3个孩子都未成年,而李女士离开后,有20多年未曾联系过3个孩子。也就是说,李女士未尽到一个母亲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义务。因此,李女士的3个孩子都有权向李女士索要抚养费。当然,也许当初李女士与丈夫离婚时,就已经约定了不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这种情况就另当别论了。在这种情况下,3个孩子就无法向李女士主张抚养费了。那如果李女士离婚后就未抚养过3个未成年孩子,现在孩子们都已经成年了,他们有义务赡养李女士吗?《民法典》第1067条第1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从上述规定来看,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和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这是独立分开的两个条款。而在法律实践中,父母是否履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与子女成年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并不是承上启下的关系。也就是说,即便父母未履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也不影响将来子女成年后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过,法院经过了解,李女士并不是要3个孩子支付赡养费,她也不是为了钱而找3个孩子的,只是想在晚年有3个孩子的陪伴。那李女士的要求能得到满足吗?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也就是说,赡养老人除了支付赡养费,陪伴和照顾老人同样属于赡养义务的一部分。李女士作为3个孩子的母亲,其有权利要求3个孩子进行陪伴和照顾。因此,法官去找了李女士的3个孩子,发现3个孩子对李女士的怨念颇深。后法官通过耐心劝解,终于让李女士的大女儿破了防,随后由大女儿带着两个弟弟与李女士见了面。最终,李女士真诚地向3个子女道了歉,并表示不需要他们在经济上赡养,只希望能与他们保持联系。对于此案,有不少网友还是觉得不舒服,认为当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时,子女就没义务履行赡养义务,这样才公平。但也有网友认为:虽然父母没有抚养,但你的生命是父母给的,所以赡养父母是理所当然的,不能因为父母曾经的过错就完全免除赡养。对此,您怎么看?
2013年,11岁男孩吃了继母几颗瓜子便遭到父亲毒打,此后更是被打了几年,14岁

2013年,11岁男孩吃了继母几颗瓜子便遭到父亲毒打,此后更是被打了几年,14岁

2013年,11岁男孩吃了继母几颗瓜子便遭到父亲毒打,此后更是被打了几年,14岁时男孩逃跑,老父亲费了很大劲才找到失联多年的儿子,想让他养老,结果儿子冷冰冰地说“你的死活跟我没关系”,老父亲瞬崩溃……2023年深秋的某个下午,北京某心理咨询室的单向玻璃后,34岁的吴明(化名)正在接受创伤后应激障碍(PTSD)的心理评估。当治疗师播放儿童哭泣的音频时,他突然蜷缩成胎儿姿势,反复呢喃:"别打了,我再也不敢了......"这一幕,将时间拉回到二十年前那个被暴力笼罩的童年。1999年,吴明出生在河北农村,3岁时父母离婚,他被判给父亲吴建军(化名),却因父亲常年在外打工,实际由爷爷奶奶抚养。2010年,父亲突然返乡,带回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他的新任妻子周芳(化名)。"我当时以为爸爸终于要给我一个完整的家了。"吴明在节目录制中回忆,"直到我偷吃了继母藏的瓜子。"那天放学后,饥肠辘辘的他看到桌上散落的瓜子,刚捡起几颗,就被继母发现。周芳冲进厨房抄起竹板,边打边骂:"小畜生,敢偷我的东西!"父亲闻声赶来,非但没有阻拦,反而夺过竹板继续抽打,直到邻居报警才停手。医院诊断显示,吴明全身软组织挫伤,右小臂骨裂。这只是噩梦的开始,此后三年,吴明成了家中的"出气筒"。父亲和继母以"管教"为名,用皮带、擀面杖甚至烧红的火钳施暴。有次学校布置《我的爸爸》作文,吴明写道:"爸爸的手像铁钳,能把我拎起来打。"父亲看到后,将他绑在院子里暴晒三小时,导致中暑昏迷。2013年8月,14岁的吴明趁夜逃离。身无分文的他扒上运煤火车,辗转来到山西煤矿当童工。在暗无天日的矿井里,他用煤块在墙上刻下:"终有一天,我要让他们付出代价。"2018年,吴明在好心人的资助下完成高中学业,成为村里第一个大学生。2023年春节,吴明接到村委会电话:"你爸快不行了,想见你最后一面。"在县医院的病房里,形容枯槁的吴建军抓住儿子的手:"我错了,你原谅爸爸吧。"但当吴明要求父亲向媒体公开道歉时,老人突然翻脸:"我养你这么大,你就这样报答我?"这场荒诞的"和解"被电视台制成节目播出,镜头前,吴明逐条列举父亲的暴行,而吴建军始终回避眼神:"小孩子家家的,打几下能有多疼?"继母周芳则在一旁抹泪:"我们当时年轻,不懂教育方法。"面对全国观众,吴明撕碎准备好的原谅书:"你们毁了我的童年,就别想霸占我的余生。"这起事件的核心矛盾,在于赡养义务与家庭暴力的对冲。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9条明确:"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然而,当父母存在严重虐待行为时,子女是否可免除义务?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极为谨慎,2019年济南"恶婆婆案"中,儿媳因长期遭受虐待,法院判决其无需承担赡养义务。主审法官指出:"孝道不能成为施暴者的护身符。"本案中,吴明若能提供充分的虐待证据(如医疗记录、证人证言),可依据《民法典》第1042条"禁止家庭暴力"和《刑法》第260条虐待罪,主张减轻或免除赡养义务。值得注意的是,继母周芳的法律地位较为特殊,根据《民法典》第1072条,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需满足共同生活、承担抚养费等条件。本案中,周芳对吴明无扶养行为,且存在虐待,因此吴明对其无法律赡养义务。事件的深层启示,在于传统孝道与现代法治的冲突,当吴建军在节目中高喊"天下无不是的父母"时,他忽视了一个基本事实:孝道的前提是父母履行抚养义务。正如社会学家费孝通所言:"亲子关系是双向的权利义务,而非单方面的道德绑架。"值得欣慰的是,制度的篱笆正在扎紧。2021年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要求家长"合理运用批评教育等方式",2023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精神虐待"纳入保护范畴。天津某法院法官建议:"对于类似案件,可引入'赡养义务暂缓执行'机制,待施虐者完成心理矫治后再行评估。"在心理咨询室的最后一次面谈中,吴明望着窗外的梧桐叶说:"我不再恨他们了,但也不会原谅。"他正在撰写一本自传,书名暂定为《灰烬中生长》。或许,当社会真正理解"伤害无法用血缘抵消"时,像吴明这样的故事,才会成为历史的尘埃。而我们终将明白,真正的文明,不在于要求受害者宽恕,而在于建立不让伤害发生的制度。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文章为真实事件整理评述,无不良引导,文中均使用化名)创作来源:江西卫视,《金牌调解》
江苏镇江,一女子在40多岁时与丈夫离婚,但一个孩子都没要,3个孩子都留给了丈夫。

江苏镇江,一女子在40多岁时与丈夫离婚,但一个孩子都没要,3个孩子都留给了丈夫。

江苏镇江,一女子在40多岁时与丈夫离婚,但一个孩子都没要,3个孩子都留给了丈夫。20多年后,已经60多岁的女子突然特别渴望亲情,希望能找到3个孩子,于是女子向法院求助,并要求3个孩子承担赡养义务。可3个孩子得知后,却不同意赡养女子,认为是女子当初抛弃了他们3姐弟。(来源:观象视频)据观象视频报道,李女士与丈夫结婚后生育了3个孩子,最大的孩子是姐姐。可谁能想到,原本幸福的一家5口人,却因为李女士与丈夫的感情破裂,而导致家庭支离破碎。李女士与丈夫离婚时,已经40多岁了,她自认为无力抚养孩子,所以一个孩子都没带走,而李女士这一走就是20多年。期间,李女士未曾与孩子们有过任何联系,这让孩子们对李女士十分记恨。然而20多年后,李女士的大女儿已经结婚生子,弟弟妹妹们也都成年了。此时李女士却因为年龄逐渐大了,她总想着儿女能陪伴在左右。为了实现这一愿望,李女士打算去寻找自己的3个孩子,可她多番打听却始终寻找不到。无奈之下,李女士就求助了法院,希望法院能帮她寻找3个孩子,同时让3个孩子履行赡养义务。本事件中,李女士在离婚时,3个孩子都未成年,而李女士离开后,有20多年未曾联系过3个孩子。也就是说,李女士未尽到一个母亲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义务。因此,李女士的3个孩子都有权向李女士索要抚养费。当然,也许当初李女士与丈夫离婚时,就已经约定了不需要支付抚养费,那么这种情况就另当别论了。在这种情况下,3个孩子就无法向李女士主张抚养费了。那如果李女士离婚后就未抚养过3个未成年孩子,现在孩子们都已经成年了,他们有义务赡养李女士吗?《民法典》第1067条第1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第2款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从上述规定来看,父母履行抚养义务和子女履行赡养义务,这是独立分开的两个条款。而在法律实践中,父母是否履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与子女成年后是否履行赡养义务,并不是承上启下的关系。也就是说,即便父母未履行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也不影响将来子女成年后要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过,法院经过了解,李女士并不是要3个孩子支付赡养费,她也不是为了钱而找3个孩子的,只是想在晚年有3个孩子的陪伴。那李女士的要求能得到满足吗?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也就是说,赡养老人除了支付赡养费,陪伴和照顾老人同样属于赡养义务的一部分。李女士作为3个孩子的母亲,其有权利要求3个孩子进行陪伴和照顾。因此,法官去找了李女士的3个孩子,发现3个孩子对李女士的怨念颇深。后法官通过耐心劝解,终于让李女士的大女儿破了防,随后由大女儿带着两个弟弟与李女士见了面。最终,李女士真诚地向3个子女道了歉,并表示不需要他们在经济上赡养,只希望能与他们保持联系。对于此案,有不少网友还是觉得不舒服,认为当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时,子女就没义务履行赡养义务,这样才公平。但也有网友认为:虽然父母没有抚养,但你的生命是父母给的,所以赡养父母是理所当然的,不能因为父母曾经的过错就完全免除赡养。对此,您怎么看?
这年头,有些人的婚姻真是比电视剧还狗血。一女的婚内出轨,干脆直接搬去和情夫同居,没多久还怀上了对方的

这年头,有些人的婚姻真是比电视剧还狗血。一女的婚内出轨,干脆直接搬去和情夫同居,没多久还怀上了对方的

这年头,有些人的婚姻真是比电视剧还狗血。一女的婚内出轨,干脆直接搬去和情夫同居,没多久还怀上了对方的孩子。她寻思自家老公老实巴交,就算东窗事发也能糊弄过去,结果人家二话不说直接甩出离婚协议,动作快得让她措手不及。到了分财产的时候更惨,法院认定她是过错方,存款房子全被砍了一大截,连情夫当初承诺的“离了就娶你”也成了空头支票,现在对方躲得人影都不见,微信拉黑电话拒接,还反咬一口说“谁知道孩子是谁的”。如今她挺着肚子进退两难,想求前夫复合,人家早把她的东西打包扔出门了。街坊邻居嘴上不说,背地里都摇头——放着安稳日子不过,非往火坑里跳,现在鸡飞蛋打能怪谁?要我说,民法典实施后对婚姻过错方下手越来越狠,去年光是微信聊天记录当证据的离婚案就占了六成,山东有个案例出轨方最后只分到两成财产。更讽刺的是妇幼保健院的数据,现在建档写“离异单身”的孕妇比三年前多了近一半,好些都是类似剧情。要我说啊,结婚证虽薄却重千斤,脑子不清醒的人,迟早要把自己活成别人茶余饭后的笑话。
今天小区里炸开了锅!对门邻居买了房空置三年没住,最近回来准备装修,物业转头就

今天小区里炸开了锅!对门邻居买了房空置三年没住,最近回来准备装修,物业转头就

今天小区里炸开了锅!对门邻居买了房空置三年没住,最近回来准备装修,物业转头就找上门收物业费。一算账,三年物业费整整8000块!其实不少业主都嘀咕过这事儿,房子空着没住人,楼道灯都没按过开关,凭啥要交钱?我特意查了查,物业小哥说得还真有依据。民法典白纸黑字写着,房子交付后就算没装修没入住,物业费也得照交。说白了,保安巡逻、电梯维护、绿化修剪这些公共资源,只要房子在小区里挂着门牌号,就默认摊上份子钱了。你细品,这和手机卡欠费停机还得补月租一个道理,用不用是你的事,但套餐早就绑定了。不过话又说回来,要是物业光收钱不干活,那咱也得较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