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义一男子扶养老人12年,继承老人五套房

顺义的开心事 2024-05-26 03:18:40

近日,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遗赠扶养协议》的遗产继承案作出判决,孤寡老人王大爷的五套房产依法由长期照顾其生活的李先生继承。这一判决不仅彰显了法律对老年人权益的尊重和保护,也为《遗赠扶养协议》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

据了解,王大爷是一位孤寡老人,多年来一直由李先生照顾其生活起居。为确保王大爷的晚年生活得到妥善安排,2011年,李先生与王大爷在村委会的主持下签署了《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李先生负责王大爷的生养死葬,王大爷则将其位于该村的五套房产及全部财产遗赠给李先生。

然而,在王大爷去世后,其留下的五套房产引发了继承纠纷。王大爷的妹妹和两个侄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对李先生与王大爷签署的《遗赠扶养协议》提出了质疑,认为王大爷在签署协议时可能不清醒或受到胁迫。

面对质疑,李先生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在王大爷生前尽到了相应的生养死葬义务。同时,他还提供了村委会工作人员及律师的见证,证明《遗赠扶养协议》是在王大爷清醒状态下自愿签署的。

经过审理,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认定,涉诉五套房产是王大爷的合法财产,李先生提供的证据能够证实其对王大爷尽到了相应的生养死葬义务。据此,法院依法判决五套房产由李先生继承。

有料认为:这一判决不仅保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也为《遗赠扶养协议》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了有力支持。通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老年人可以在无人赡养的情况下得到妥善照顾,同时也为照顾者提供了相应的经济保障。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缓解社会养老压力具有重要意义。

(注:以上提到姓氏均为化名)编辑:有料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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