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转账3500元备注彩礼要求返还被驳回
恋爱期间的转账,分手后究竟该不该还?
广东一起案件给出了答案。
男子刘某与彭某分手后,要求返还恋爱期间的18852元转账,其中包括一笔备注“彩礼”的3500元,但法院驳回了他的请求。
法院认为,刘某的转账多为520元、1314元等具有特殊含义的小额款项,属于恋爱中表达爱意的赠与。
而那笔备注“彩礼”的3500元,结合聊天记录可知,实际是刘某得知彭某手机损坏后主动赠与的购机款,转账时还祝对方“情人节快乐”,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彩礼。
这起案件的关键在于,转账的性质不能仅凭单方备注判定,还要结合实际场景和双方互动。
恋爱中的金钱往来,究竟是无条件赠与还是附条件付出?
界限或许就藏在细节里。你觉得恋爱时的转账该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