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湖南一15岁女学生,入学后被老师发现胳膊有纹身,当场开除学籍不准入学

烟雨评社 2025-08-17 14:18:24

2021年,湖南一15岁女学生,入学后被老师发现胳膊有纹身,当场开除学籍不准入学,不料女生恼羞成怒,要求学校赔15万精神损失费,校方坚决不让步! 夏天炎热的天气,一个十五岁的女孩却穿着长袖衬衫。校门就在眼前,录取通知书是她进入学校的钥匙,可全都被她胳膊上的纹身给毁了。 学校的立场很明确,也很强硬。《入学须知》里白纸黑字写着“禁止录取有明显纹身学生”,在校方看来,这可不只是一个图案,而是一个可能带坏风气的符号,是维护校园纪律的铁壁。 他们相信,为了绝大多数学生的学习氛围,必须“零容忍”。任何一个例外,都可能成为毁掉学校里的学生。 女孩的父亲匆匆赶来,姿态放的很低,恳求学校网开一面,再三保证会立刻带女儿洗掉纹身,未来一定做个模范生时,得到的回应依旧是坚决的拒绝。 理由也很充分:规矩就是规矩,一旦为你破例,以后队伍就不好带了。最终,父亲只能带着女儿,拿着退回来的资料和学费收据,离开了这座她只待了半天的校园。 这个十五岁的孩子,因为看别人纹身显得很酷,很有个性,于是她也进行模仿,在手臂上纹了纹身,报到那天特意穿上长袖衫,就是害怕别人看到她手臂上的纹身,可纸包不住火,终究还是被发现,回到家,女孩彻底蔫了,父母的脸上也写满了无助。 沟通无效,求情无门,他们决定不求了,要用法律来捍卫女儿受教育的权利。一纸诉状将学校告到法庭,他们的理由很简单,学校取消入学资格这么大的事,程序正当吗?给未成年人申辩的机会了吗?提供了补救措施吗? 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是不是忘了教育本身该有的引导功能?他们要求恢复入学资格,还提出了精神损失赔偿。 审理中,学校开除学生这类重大处分,程序上存在明显瑕疵。校方既没按规定上报教育主管部门,也没给学生本人一个为自己解释的机会。正是这种程序的缺失,让那份决定失掉了法律根基。 法院强调,教育机构面对心智尚不成熟的未成年人,首要职责是引导和矫正,而不是简单粗暴地拒绝。规则要遵守,但执行规则的过程,更应该有教育的温度。 不过,法院也并未支持他们家高额的精神赔偿,认为学校行为虽有不当,但动机并非恶意,判其象征性地承担部分诉讼费。案子尘埃落定,女孩没能回到原来的学校,却也在法律的帮助下转入了另一所学校,学业总算接上了。 这事立刻在网上炸开了锅。一部分人坚决站学校,认为“无规矩不成方圆”,维护制度权威是教育的基石,任何同情心泛滥都是在和稀泥。另一部分人则激烈反驳,觉得纹身又不犯法,把它和坏学生划等号,纯粹是贴标签。 学校本该给犯错的孩子一个机会,直接把人推开,不就等于把一个可能走偏的年轻人推向社会边缘吗,这恰恰违背了教育的初衷。 教育的本质,是引导、激发和矫正,而不是筛选和淘汰。所以什么是好学生,什么是坏学生,纹身并不能判定一个孩子是好是坏,对于未成年人,对于纹身的后果并不清楚,他们只觉得很酷,所以家长一定要强加干预,到时候后悔可就晚了。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华声在线《因文身被退学,女生起诉校方 法院:学校取消入学资格决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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