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未成年欺凌事件的思考:要保护孩子不受侵犯,而不是小恶魔

金陵隐士 2023-09-26 21:21:39

聊正文前,隐士先问大家一个问题,大雄被胖虎欺负了,你可能会有如下选择:

1、帮大雄;

2、帮胖虎;

3、大事化小;

4、装作不知道。

你会选择什么?除了第一条,剩下3条实际上都是在帮助胖虎,因为这3条都对胖虎有利。看似简单的道理,有些人却仍不明白,或者说不愿意明白。

最近,山西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发生未成年人欺凌事件大家应该都看到了吧。

隐士按照时间节点给大家捋一下。

9月16日晚,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4年级的孙同学回到家中,但表情和精神状态明显不同于平常,奶奶敏锐地察觉到了他的异常,边询问他原因。孙同学便说出了轻生的念头。奶奶压抑住内心的惶恐,安慰并鼓励他说出原因。

孙同学掩面哭泣,对奶奶说自己长期以来,遭受同寝室的赵某某和晋某某霸凌。其性质恶劣程度,堪称2个在世小恶魔。

奶奶随后把他的情况告诉了孩子父母,犹如五雷轰顶的孙同学随即在班级群里晒出证据,并且质问孩子母亲的教育理念,“只要不杀人,任何错他妈妈都来买单”。随后她把相关证据晒到班级群里,没想到班主任老师的处理方式是直接把她踢了出去。

学校倒也不是不想解决问题。次日,也就是星期天,学校领导甚至放弃了休息,把双方家长叫到学校,企图解决此事的问题。

2个小霸王也写了保证书,当然,小恶魔哪有心思学习呢,下面这位甚至直接照抄起了上面的同学,这认错态度不能说绝对好,只能说相当哇塞。

“殴打、舔生殖器、肛门,甚至侵犯……”

欺凌者A:“上床了,和他玩,我让他给我舔xx。”

隐士很难想象这些行为跟年龄不到10岁的孩子联系到一起,再往前推,霸陵长达1年半的话,那岂不是8岁左右就懂得这些了?

面对如此逆行,孙同学父亲要求他们当面道歉,但对方及家长拒绝了。

欺凌者家长恬不知耻的说:“自己孩子犯多大的错,只要不死人,我们都会给买单!”

好家伙,别人家的孩子就不是人,自己家的小恶魔就当祖宗?

面对对方敷衍了事的行为,学校的领导们仍不遗余力的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隐士很想问一句这种态度的人,如果受害者是你的家人,你会选择大度吗?

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劝人大度,他们考虑的不是保护孙同学,而是担心事情闹大了,影响到自己。

面对如此恶劣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反思,竟然仍痴心妄想保住自己的位置,如果真的这么在乎,干嘛不想着如何避免霸陵呢?

面对如此情景,孙同学的父母明白,多说无益,于是忍住悲伤,9月23日在学校张贴相关内容,毅然把欺凌事情公之于众,内容之恶劣、尺度之大,让人错愕,大家在看到后,除了悲哀,更多的是愤怒,和担忧。

学校看到后,态度依然是自保。说孙同学家长胡乱说话,给学校造成舆论。

这其实是个病句,具体来说就是“带来舆论压力”,真不知道这位班主任是教什么的,如果是 语文,那就好玩了。

事发后,有正义之士把霸陵者家长的情况说了出来,,晋某某父母一个是公安系统的,一个是医院的,赵某某的父亲是则为大同八建的建筑师,母亲是大同二医院的护士,而且还做工程。

还有人在他们其中之一的抖音上扒出,其中之一点个吃的外卖就花了4000多元。

难怪如此任性,难怪为所欲为。

原来是有钱啊。

事情发酵后,相关处理随之而来,该地迅速组成由教育、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部门参与的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及相关工作,道歉也就变得不再难了。

隐士也不知道,虚情假意的道歉,除了恶心受害者及家庭,还能有什么作用?

他们哪里是向受害者道歉,分明是向自己、向饭碗道歉!

另外还想多问一句,如此霸陵事件,霸陵者家长难道不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吗?是什么让他们有恃无恐?

这就跟很多小区遛狗不牵绳一样,他们不给狗子套上绳子,是为了给“毛孩子”自由,但狗子的自由是其他行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换来的。

不处理他们,他们仍将继续嚣张。

当然了,还是有人受到处分的,解除许某的校长职务,辞退副校长兼小学部主任裴某某、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白某某、涉事班级班主任辛某某和生活老师侯某。

隐士认为此事件给我们带来这几点思考:

1、小霸王从哪里学来的?

隐士个人认为应该是互联网。从“毒教材”就能看出,还孩子们一片净土,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有太多人为了利益,不管不顾。

因此,如何让未成年人健康的运用互联网,就是首先要面对的问题。

2、老师承担多少责任?

为何霸陵了1年多的时间未被发现?生活老师在忙什么?有些人认为班主任难辞其咎,要从严处理。

但隐士倒认为,这样的倾向,会让更多人不愿意当班主任,最终没有关系的人才会“解脱”。这是个不好的导向。

倒是可以考虑向上牵扯牵扯,相关的一些局有没有责任?凡是牵扯到孩子的局,最好都要有个领导要负责。

3、霸陵者和家长要不要受处理?谁在保护霸陵者?

很多人对此事意难平的原因是,学校和老师处理了,霸陵者跟霸陵者家长倒是很好的“保护”了起来。

隐士也就直接的问一句:《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初衷,到底是保护未成年人不受侵犯,还是保护小恶魔?

相关的规章制度,有没有对家人的约束?如果有,这算不算过错?

很多人的观点认为他们是孩子,要给他们机会。

大家往往关注于帮助所谓的“失足少年”却忽视了被侵犯的受害儿童更应该帮助。

原因也是很简单的,

被害者的帮助,很难通过面上的数据来证实自己的“努力”,

而帮助小恶魔,效果是显而易见的。

被判人数的下降,算不算成效?

他们提前放出来,算不算成效?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自古有之。

但好人唐僧,却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取得真经。

再往大了说,倒是可怜的黄狮精,买个鸭子都要差小妖去花钱购买的主。小妖想买过冬的棉衣还得从买猪羊银子里抠出来,结局是怎样的?

八百里狮驼岭可谓是人间炼狱,坐标在哪里?3个妖怪最终的结局是怎样的?

最后。真心希望此事能够推进相关法律的进步,更希望社会各界能达成一致,共同保护孩子们健康、幸福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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