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促使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相关规定,
南雄市人民法院
近日向社会公开曝光
10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拒不履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将被依法采取罚款、拘留、
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
并在行政审批、市场准入、
融资信贷、子女教育及就业等方面
进行惩戒;
对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裁定罪的被执行人,
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全部义务后
可向南雄市人民法院
申请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信息。
来源:南雄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