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政务服务网披露了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篡改、伪造工程资料案。
(图源:浙江政务服务网)
行政处罚书显示,2024年07月11日15时15分,湖州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南浔至长天段)土建施工RTSHTJ-06标段检查时发现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伪造工程资料。
依据《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警告,罚款人民币肆万元整。
天眼查显示,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曾用名:中国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于1988年,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成员,位于北京市,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该企业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图源:天眼查)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从业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篡改、伪造工程资料,或者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拒绝、阻碍检查或者隐匿、谎报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由原发证机关降低其资质等级或者吊销其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