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在KTV认识一陪酒女大学生,心疼她一边上学一边陪酒,主动提出每月给8000让她辞职专心读书,后来又追加13万帮她凑父亲的医疗费,妥妥的“雪中送炭”。 结果转头就发现林晓还在KTV上班,之前的承诺全当耳旁风。张磊觉得被耍了告到法院,林晓还辩解这钱是“赠与”,真把别人的好心当冤大头了? 法院最终判了附条件赠与,林晓没做到“离开KTV”的约定,就得把钱还回去。这事儿哪是简单的钱的问题?是拿别人的善意当筹码,以后谁还敢轻易帮人? 你要是张磊,碰到这种“拿了好处不办事”的情况,会忍气吞声还是像他一样维权?评论区说说你的看法!
“太炸裂!”新疆,一69岁大爷KTV唱歌,结识00后女子,两人发生关系并保持情人
【2评论】【12点赞】
直男癌
发现你的二奶不专属于你,恼羞成怒了呗……
大鹏
人家非常热爱自己的事业,你是多余出资
人比黄瓜廋
不就是嫖娼包二奶吗,你可说得够清心脱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