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布《关于菏泽郓城锦绣城E区建筑施工项目“8·15” 较大高处坠落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评估报告》。
(图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8月15日7时许,山东菏泽市郓城县恒源锦绣城E区项目12号楼发生一起高处作业吊篮倾覆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5人高处坠落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26万元。
(事故吊篮外观)
《评估报告》显示:
对7名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提起公诉;
对20名公职人员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和1名其他人员的处理已全部落实到位;
对5家责任企业及3名责任人的行政处罚全部按程序进行了立案处罚。
(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8名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郓城县检察院已全部按程序执行,其中7人被郓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1人不予起诉。
1.郓城县检察院对7人提起公诉。2024年2月26日,郓城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福朝、马河山、丁庆雪、车帮均、王淑廷、王建忠、苏本学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2年,2024年4月2日,郓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此案,目前尚未作出判决。
2.郓城县检察院对1人不予起诉。2023年9月13日,王辉被取保候审,经郓城县检察机关、公安机关沟通会商,因未侦查到王辉承担安全管理职责的新证据,此案未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起诉条件,公安机关未移送审查起诉王辉,检察机关同意该意见,并层报菏泽市检察院和山东省检察院。
(二)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20名公职人员进行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1名人员作出其他处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21人已全部落实到位。
1.严格落实20名公职人员的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
(1)2023年11月17日,对郓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孟祥岭,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副书记、局长李虹美,郓城县国有资产管理局责任人员王英轩进行了批评教育。
(2)11月20日,对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季士峰进行了批评教育。
(3)11月22日,对郓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宋义国,时任郓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局长韩承岩,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一级主任科员王先勇,郓城县郓土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张同德,郓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城乡规划服务中心主任李思华进行了诫勉谈话。
(4)12月1日,对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一级调研员任敬陶进行了批评教育。
(5)12月2日,对郓城县委常委、副县长段文龙进行了批评教育。
(6)12月9日,对郓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兼安全股股长李林,郓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负责人、三级主任科员卢鑫,郓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袁良超,时任郓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张现金,郓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郑司锐分别给予了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等处分。
(7)2024年1月30日,对郓城县原副县长马磊,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剑峰,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张尚伟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和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8)2023年12月8日,济宁市纪委监委机关对济宁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雪尽进行批评教育。
2.认真落实1名其他人员的处理建议
2023年11月30日,郓城县直机关工委认定郓城县原政协委员、郓城县建设工程监理中心原工作人员王林豹党员发展过程存在违规情况,不予承认其党员身份;12月1日,郓城县建设工程监理中心按照有关程序解除与其聘用合同;12月4日,郓城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按照规定将其编制减消;2024年1月30日,郓城县政协十五届九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了撤销其县政协委员资格。
(三)行政处罚落实情况
《事故调查报告》建议对5家责任企业和3名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已全部按程序进行了立案处罚。
1.对5家企业已全部立案
(1)郓城县应急局对郓城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49万元处罚,罚款已缴纳,已结案。
(2)郓城县应急局对郓城县正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49万元处罚,罚款已缴纳,已结案。
(3)郓城县应急局对郓城县建设工程监理中心作出罚款149万元处罚,罚款已缴纳,已结案。
(4)郓城县应急局对济宁诚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49万元处罚。该案于2024年3月18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因该公司账户被法院查封,法定代表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未缴纳罚款,郓城县应急局进行了催告,下一步将按照法定程序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5)郓城县应急局对郓城县郓土置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49万元处罚。因该公司进行国资国企股权划转,重新整合和明确法定代表人,按程序进行了延期,于5月31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尚未缴纳罚款,郓城县应急局进行了催告,下一步将按照法定程序移交法院强制执行。
2.对3名人员的行政处罚已全部结案
(1)郓城县应急局对郓城恒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郭斌罚款11.28594万元,罚款已缴纳,已结案。
(2)郓城县应急局对郓城县正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褚锦程罚款4.212万元,罚款已缴纳,已结案。
(3)郓城县应急局郓城县建设工程监理中心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慎峰罚款6.719874万元,罚款已缴纳,已结案。
(四)其他问责落实情况
2023年12月11日,郓城县委、县政府及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菏泽市委、市政府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
(五)事故防范措施整改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菏泽市住建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工地高处坠落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全市所有在建工地即刻全部停工,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改。
共检查企业1416家,发现排查高风险外包施工项目339个,发现问题隐患933项,发现非法转包、违法分包2起,立案9起。
菏泽市住建领域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到岗率保持在85%以上,所有在建项目全部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
总承包单位负总责,全面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强化劳资专管员履职,将全部人员(含管理人员)纳入实名制管理范围,严格线上考勤。强化人员进出场管理,要求所有人员进出场必须走实名制通道,将制度落实到基层一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