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和女同事在办公室发展成恋情后,两人就同居一起生活,起初,两人憧憬美好

大彬叔叔 2025-12-21 11:51:38

上海,一男子和女同事在办公室发展成恋情后,两人就同居一起生活,起初,两人憧憬美好未来,男子更是将工资收入打进女方账号,短短半年时间就打了40多万,可是因为女方被公司裁员,加上女方母亲没有看得上男方,女方不辞而别。事发后,男子将女方告上了法院要求退还40万,谁知女方却表示,当时你给我发信息说“我养你”,这笔钱无需返还,法院会怎么判? 男子小吴和女子小陈是同事关系,因为工作关系两人变成了恋人,随后就同居在了一起,为了憧憬未来,小陈开了一个银行账户,两人就把收入全部打进这个账户,打算用这笔钱买房子,不到一年时间,小吴就打进去40多万。 之后,小陈被公司裁员了,因为心情低落,小吴给小陈发了安慰短信称不要伤心,我养你一辈子。 在之后,两人一起去了男方老家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小吴母亲还给了小陈1200元的红包,然而,当小吴花了3万多给小陈父母买了礼物去看望小陈父母时,情况就不对劲了,小吴不仅没见到女方的父亲,而且吃了两碗面条后就匆匆告别。 月底,小陈母亲来到了上海,随后小吴发现,共同账户上的57万已经被小陈转给了她妈妈,而且自己手机上的聊天记录全部被删除,还没来得及质问对方,小陈和妈妈就不辞而别断了联系。 小吴觉得,对方看不起自己可以明说,不至于这么操作,太让人心寒了,因为联系不上对方,小吴将小陈诉至法院,要求小陈退还这笔钱。 小陈拿出了当时被裁员的短信称,小吴是养自己一辈子,而且这些钱早已经用于共同生活和支付房租,没有钱返还了,加上还有20多万已经提现,返还给小陈现金了。 事发后,网友纷纷表示,幸亏没结婚,如果结了婚,以后就有的受了,虽然有损失,好歹只是暂时的,以后的人生还长,不差这一点。 还有网友表示,就凭一句我养你,就独占男方所得的财物,这只能是一厢情愿,对方这么说,完全是考虑将来结婚才这么说的,如果不结婚,人家为什么养你一辈子? 也有网友说,婚前同居,男方相当于找了一个长期不花钱的伴侣,那这些钱相当于给女方的补偿比较合理。 从法律上来说,这笔钱要不要返还?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本案中,两人虽然同居生活,但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期间,双方产生矛盾,现已无法继续在一起共同生活,亦无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已收取的彩礼及物品,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但是,彩礼司法解释也提到,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就是说,这种情况彩礼要返还,但是不是全部返还。 后续因为男方的聊天记录大部分被女方删除,因此,两人同意司法测谎的方式,来测试哪一方说了谎话,因为男方在测谎时全部通过,而女方却全部通不过,最终,法院采信了男方的说法,判决女方退还各项费用30余万元。 尤其要提一下,关于给彩礼时,如有可能,尽量以转账为主,如现金给付,建议让对方出具收据,不好意思的话可以录像,女方应留存购买陪嫁物品的相关发票、凭证等,虽说这么做可能有些不合适,但是也是为了预防万一。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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