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一女子和女儿在操场采了三斤多蘑菇,不料一男子看到后将其一把夺了过

大彬叔叔 2025-12-21 21:43:48

内蒙古呼伦贝尔,一女子和女儿在操场采了三斤多蘑菇,不料一男子看到后将其一把夺了过来,女子试图制止,谁知男子直接亮出了刀子,女子见状只能退却,事发后,女子越想越气和女儿采了一下午白采了,于是便报了警,结果男子被抓后被判了3年,让人无语的是,抢的蘑菇价值一般。 陶女士和女儿在一处草场采一种名叫白花脸的蘑菇,这种菇气味浓香,色泽宜人,味道鲜美,深受食客喜爱。因为这种蘑菇很小一株,所以在草地里很难发现,陶女士和女儿采了一下午,也就采了三斤多一点。 正当陶女士和女儿兴致勃勃的采摘时,男子胡某骑着摩托车路过,看到了陶女士篮子里的蘑菇,胡某也知道这种蘑菇是天然滋补强身食品,具有很高的药用价值,于是,胡某走到陶女士面前,一把将篮子给夺了过来。 陶女士见状,随即上前制止,试图将篮子再夺回来,胡某撕扯之后直接掏出了一把刀子出来,陶女士因为担心对方伤害自己和女儿,于是便退了回去。 在胡某骑着摩托车离开后,越想越气的陶女士直接报了警。经鉴定,胡某抢走的蘑菇价值仅为140余元。事发后,胡某因此被判刑3年。 有人说,这是不是判的太重了?就抢了三斤蘑菇就判了三年,这不是一斤一年吗? 还有人说,还是太轻了,80年代这种直接判死刑立即执行,都没有任何的余地,现在才判三年。 也有人说,这是抢劫,就是抢了一毛钱,一样判三年。 其实,抢劫是严重的暴力犯罪,只要是抢到了财物,不论抢的财物价值如何,哪怕价值一毛钱,或者是致受害人轻伤的,即便没有抢到财物,一样定义为抢劫罪既遂。 一旦定义为抢劫罪既遂,按照刑法的规定,抢劫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多次抢劫或者致人死亡、重伤等情节的,则面临十年以上至死刑的判罚。 所以,胡某因为抢到了财物,属于抢劫罪既遂,按照上述法律规定,被判刑3年,其实也只是该罪名的起刑阶段,即最低量刑而已。 除非胡某有从宽情节,比如自首、取得受害人谅解,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否则的话,因为胡某持械抢劫,而且受害人还有未成年人,也不存在中止、未遂这样的情节,判刑三年也算是比较轻的了。 可能有人觉得,胡某仅仅亮了一下刀子,也没有动刀子,更没有伤人,就是把蘑菇抢走了,怎么就是抢劫了,不应该是敲诈勒索吗? 就是因为胡某亮了刀子之后,导致了受害人不敢继续反抗,此时,胡某的威胁已经压制住了受害人的反抗,在这种情况下,就不是敲诈勒索了,即受害人还有自主意识,而是赤裸裸的抢劫,完全压制了受害人反抗,所以,这不应是敲诈而是抢劫行为。 你说一百二百的,胡某难道真的就拿不出来吗?为了一口吃的,用亮刀子的方式抢走了三斤蘑菇,结果却换来了三年的牢饭,这值得吗?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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